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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存货):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及核算--存货的其他成本

录入时间:2004-07-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8/2004信息】 三、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小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 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而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 存货成本。如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 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确认为当期费用。   2.仓储费用,指小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 类产品生产小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 就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费用。   3.商品流通小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 储费、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应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采购过程是指商品流通小 企业采购商品的过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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