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财权: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关键
录入时间:2004-07-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7/2004信息】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我国市场经济
体制日臻完善,近年来,诸多企业集团应运而生。然而,如何理顺和强化企业集团公
司的财务管理,发挥财务管理对集团公司资金的筹集、投放、使用、分配、监管、控
制的作用?这是企业集团管理当局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就此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
作用、现状、权限配置及实施保证等进行初步探索和思考,以期促进财务管理创新的
研究与实践。
财务管理的作用及现状
笔者认为,财务管理是企业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
首先,财务管理是连接企业集团各项管理的重要纽带。企业集团管理是一个由生
产、技术、人事、营销、物资、信息和财务等诸多管理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财务
管理主要依据会计核算和报告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以及其他管理子系统提供的有关经
济业务信息,通过收集、分类、整理、分析、预测等专门的技术和研究方法,为企业
集团管理当局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进行决策提供可行性方
案和报告的一种管理活动。笔者认为,惟有财务管理涉及和渗透到企业集团全部的经
营和管理活动中,能对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作出是否符合或有利于企业发展目标和
经济效益的最终价值衡量与判断。
其次,财务管理是融会企业集团经济信息的中心。财务管理的对象本质上是客观
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资金与货币关系,即经济关系,及时收集、完整把握和正确
处理与企业相关的各种经济信息,是实现企业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的保证,财务管理
则是位于处理和反映企业集团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信息的中心。
受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我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
集团财务管理的观念比较滞后,不讲资产使用效率与效益,缺乏科学性;过度分
权,造成核心企业驾驭乏力,难以从集团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统一安排投融资活动,
难以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和综合能力;部门间不讲配合,未能在经营管理的相互关系中,
建立和完善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经营业务和经济信息收集、交互、反馈的制度,集团
公司的战略目标被无意“肢解”而难以实现;模式落后,缺乏至关重要的事前预算和
事中控制。这些问题可能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集团公司陷入困境。
财务管理的权限配置及职能定位
面对传统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必须创新财务管理权限(简称
财权)。笔者认为,创新的总体思路是:集中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投资权、收
益分配权、财务人员任免权,通过适当集中财权,实现有效监控。
财权必须科学、有效地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配置。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必须做
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笔者倾向于建立以集权为主要特征的财务管理体制,资
金和成本的主要管理决策权集中在总公司,同时通过会计委派等方式,加强对分公司
日常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配置
模式,同时集团公司应拥有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权限;集团公司与非子公司性成员企
业之间,一般采用分权模式,通过委派代表进入这些企业的董事会等形式,参与这些
企业财务战略决策的制定。
在国家法规、制度允许的条件下,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应尽可能采取集中模式。一
般来说,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应以“七大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具体是指:
投资管理中心,无论是集团公司的投资还是分、子公司的投资,均应纳入集团公
司财务战略规划;融资管理中心,集团公司应高度集中对外融资的管理权;资金结算
中心,集团公司应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整个集团的资金;纳税筹划中心,集团
公司应配置专职的纳税筹划管理组、室或人员,具体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种税
金和附加费、专项基金等的集中管理和统一征缴,提高获利能力和集团资金运行的效
率;预算控制中心,财务预算管理应侧重集团公司全面的生产经营效益预算与现金流
量预算;会计管理中心,集团公司财会管理职能部门主要从事财务与会计的具体业务
操作、内部财会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运行,以保证集团财务
会计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资本监控中心,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具体负责管理和监
控集团公司的资本运行和资本经营活动。
财务管理创新的实施保证
为确保财务管理体制能有序、高效地运行,集团公司必须从财务组织机构、财务
机制、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制定并实施相关保证措施。
完善和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的组织机构。为保证上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七个中心”
的职能定位得以落实,实现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统一、全面管理,笔者认为应对当
前财务和会计机构“合二为一”的现状进行改革,即将财务管理机构与会计核算机构
分列设置,原则上应体现会计核算和提供的各种会计信息,资料要服从财务管理的要
求,财务管理要支持、协助会计核算工作。
全面实行财会人员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世界各大跨国公司进行财务集权
管理的方式之一。因其具有事前控制性、审计经常性、反馈及时性、高度专业性和独
立性等特点,可使企业集团实施有效的财务集中控制。
建立和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监控机制。集团公司应该对分、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
监控,监控主体包括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会计)部、审计部。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应遵照国家相关财会制度
等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具体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全面规范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程序。
优化财务管理链,减少财权的多层次分割。尽量推行经营管理架构的扁平化模式,
以缩减集团公司财务的管理链,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财务操纵或回避监管的现象。
建立和完善与财务管理业绩相配套的激励措施。逐步培育和增强所属单位主要经
营管理责任人注重财务管理的内在驱动力,不断激发人们的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和财
务管理创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促使他们理解和配合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集权
和监控。
笔者认为,在实践中,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将克服和避免目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
种种弊端,使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目标上下一致,整体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
效率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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