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探讨
录入时间:2004-06-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3/2004信息】 一、环境会计的理论探讨
(一)环境会计的对象及内容
传统会计理论抛开生态环境,把会计对象看作是基层单位与资金运动有关的、能
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环境会计的对象突破了资金运动这一范畴,将资金之外的环
境资源及生态循环价值也确定为会计对象的内容。在传统会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
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基础上对会计要素内容重新界定,资产要素中增
加“自然环境资产”,即全世界所共有的空气、水、海洋、矿产资源、臭氧层等“特
定财产”;负债要素中将企业承担的环保社会责任加以确认;所有者权益要素中将自
然资本、环境资源收益、绿色利润等加入其中;在收入要素中除了确认传统的生产经
营所得带来的收入外,还包括企业在推行环保政策、积极治理污染时所享受到的国家
给予的补贴、奖金和税收减免,企业回收的“三废收入”,其他单位和个人缴来的环
境损害赔偿费或罚金收入以及实施环保措施后企业形象、信誉度的提高而带来的社会
效益等;费用要素不仅仅计算经济成本,还包括社会成本、环境成本,以及耗用资源
和排污而被征收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治理费、环境研究与开发费等环境保护支出等。
(二)环境会计的确认和计量
环境会计的计量实行以货币计量为主的多种计量单位并用原则,以劳动价值论与
边际效用论为理论基础,以环境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应用会计学的现有计量方法与
环境学的技术评价方法,大胆予以创新。
1、环境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环境资产是指特定的可能带来未来效用的环境资源。
环境资源作为环境资产加以确定的标准,一是环境资源未来效用的可靠性,二是环境
资源计量的可能性,三是环境资源的地域性。环境会计对会计主体内的绿色资产进行
确认可参考下列简易计量公式:
现实使用价值=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
总用户价值=现实使用价值+未来使用价值
自然资产价值=总用户价值+存在使用价值
2、环境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如果企业有支付环境成本的义务,则应将其确认为
负债。确认负债时,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虽然不存在法律义务而企业负有推定
义务,或有在法律义务基础上的推定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确认的环境负债,企业管理
部门必须作出负担有关成本的承诺。
3、环境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按照支出形式来划分,环境费用可分为自然资源耗
减费用、生态资源的降级费用、维持自然资源基本存量费用、生态资源保护费用等。
环境费用的确认标准,一是未来效用的不可能性。如果一项支出不产生未来效用,或
者未来效用不符合确认环境资产的标准,那么该项支出应确认为环境费用。二是计量
的可靠性。环境费用计量一般是以货币衡量各项绿色成本费用的发生额。但有些环境
费用,如生态资源降级代价等,则需要通过数量方法计价。
4、环境效益的确认和计量。环境效益并不体现绿色资产的增加,相反,环境效
益的产生往往会伴随环境资产的减少而减少,如矿藏被采掘。环境效益的确认标准为:
一是环境效益的现实性,人类无意识地向自然界索取或环境自发地提供给人类一定的
环境效用,如呼吸空气等,二是环境效益的可靠计量性,是指会计计量可核实和反映
其真实程度。环境效益的计量是十分复杂的,必须综合运用会计学、生态学、资源学
与数学等方面的知识。
二、环境会计的会计处理模式探讨
(一)微观环境会计模式--企业环境会计
微观环境会计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的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对经济的
影响。企业环境会计就是要反映保护环境资源获得的收益和耗费自然资源、污染环境
应承担的负债及治理环境所发生的支出等。其会计处理模式应在传统会计模式的基础
上,实行三个方面的补充:
1、增设体现环境会计特征的会计科目。如增设“环境收益”、“环境支出”、
“环境效益(或称环境净收益)”、“环保负债”等。环境收益用来核算自然环境资
源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环境支出用来核算为维护原有的环境或改善环境所发生的耗
费;而环境效益,也称绿色利润,是环境收益与环境费用的差额。
2、计提环保负债,形成环保专用基金。环保负债的核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企
业耗用自然资源作为本企业制造产品的直接材料,如自来水厂、矿泉水厂及其他直接
使用河水、地下水、湖水生产产品的企业。此类企业在耗用水资源时,可编制以下会
计分录:借记“生产成本”,贷记“环保负债”;另一种是企业生产排污而污染了自
然资源,如造纸厂排污污染河源、湖泊,热电厂排烟污染大气等。此类企业可按会计
期间编制以下会计分录:借记“环保支出”,贷记“环保负债”。为避免计提环保负
债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计提环保负债的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会计利润,缴
纳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
3、财务报告应充分披露企业对环境资源的影响情况。企业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
可以利用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并附专门的环境报告来提供企业的环境绩效状
况。其信息披露形式应多样化:既有定性的信息,也有定量的信息;既有货币信息,
也有以实物、技术等指标表示的非货币信息。
(二)宏观环境会计模式--政府环境会计
1、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维护生态资源的资金来源渠道。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维护生
态资源的资金来源渠道有两个,一是向生态资源的直接耗费者收取生态资源耗用税,
二是对生态资源的受益者收取生态资源维护费等。
2、财政对区域转移支付量的确定。财政一定时期对区域的转移支付量,表现为
各区域生态收益之和。它等于区域生态利润之和加上区域生态成本之和,用公式表示:
区域生态收益之和=区域生态利润之和+区域生态成本之和
(1)区域生态利润的确定。社会生态资源状况与单个企业经济效益广泛关联,
生态资源作用的宏观性,使各区域生态利润很难从经济利润中剥离出来,也很难用一
定方法进行评估,只能按全国或区域的平均投资利润率加以确定。用公式表示:
区域生态利润=区域新增生态资源×区域平均投资利润率
(2)区域生态成本的确定。区域生态成本的确定应采用“盘存计耗”评估法,
即先对某地、某一时点人们认可的生态环境状况下的生态资源总存量进行全面的多方
位的评估,并作为该区域的“生态资产”和“社会权益”同时记入“生态资产”和
“社会权益”账户;然后再对现已被破坏的资源状况进行估价,并确认其现存的存量
价值,并记入该区域现在拥有的生态资产和生态权益。将以上两者相减,其差额就是
被破坏所损失的生态资源价值,这也正是应对其进行补偿的重置生态成本量价值。用
公式表示:
区域生态成本的补偿价值=区域生态资源总存量价值-区域生态资源现存量价值。
(Bf200403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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