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反倾销会计的理论结构
录入时间:2004-06-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3/2004信息】 一、反倾销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二、关于反倾销会计的目标与基本假设
反倾销会计的目的,不仅要解决他国对国内出口企业诉讼时国内企业会计材料的
准备,还要解决他国企业对国内市场倾销商品时的会计举证问题。反倾销会计所要解
决的主要问题,是处理我国会计核算资料和会计处理方法与国际准则有差异的地方。
反倾销会计的假设与其他会计稍微有所差异。其中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也是其
主要差别之所在,就是反倾销会计的主体。反倾销会计的主体不仅仅包括一国的出口
企业,凡是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交往的企业都应该成为其主体。
三、关于反倾销会计的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二)合法、合规性原则。(三)通用性原则。
四、关于反倾销会计的职能及对反倾销会计人员的要求
反倾销会计人员作为一种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一般要遵循财务会计的程序和方
法,对涉及法律事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作为证据使用时,还要会运用法学理论和
方法,比如证据法规等,有时还要遵循审计学、统计学中的某些方法。
五、关于反倾销会计工作程序与反倾销会计报告
反倾销会计的工作结果如果需要用报告的形式系统地表达出来,作为证据以供反
倾销诉讼使用和参考,其报告的内容,首先应该申明所依据的具体财务会计及相关资
料,所采用的会计方法等。其次,报告要有明确的结论,不管这种结论是在材料占有
充分、方法选择适当的基础上得出的有结论的结论,还是由于材料占有不充分或根本
无法占有材料,无法得出结论的结论。报告应持客观独立的态度和立场。反倾销会计
报告是比较规范的报告,既不同于审计报告,也不是法律裁决书,但报告人应承担报
告责任。(Bf2004030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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