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及价值摊销时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3-1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5/2003信息】 [摘要]作者介绍了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及价值摊销时的三种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
平均摊销。考虑到无形资产发生减值后,减值损失转回时,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三者的关系,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及价值摊销
时,应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但小于其账面余额
在这种情况下,减值损失的转回数应为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以后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基数为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即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在无形资产使用期满时,“无形资产”科目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都有余额且相等,需要对冲。
(二)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同时大于其账面余额
在这种情况下,减值损失的转回数为以前年度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全部。
以后年度无形资产摊销的基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即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后的
的账面价值,而非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无形资产使用期满时,“无形资产”科
目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均为零,无需对冲。
〔三)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同时等于其账面余额
在这种情况下,减值损失的转回数及以后年度无形资产摊销基数同2。
二、举例说明
例如:ABC公司于1995年1月1日购入一专利权,实际支付价款为120万元。根据规
定,该专利权的有效年限为10年,ABC公司估计该专利权的使用期为6年。
1996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专利权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该专利权发
生减值,ABC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25万元。
(一) 假设1997年ABC公司发现,导致该专利权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利因素已全部
消失,此时估计的专利权可收回金额为4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的
影响,以下两种情况均如此)。
1995至1996每年无形资产摊销额为:120/6=20(万元)
至1996年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0 -20-20=80〔万元)
1996年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80-25=55(万元)
1997至2000无形资产每年摊销额为:25/4=6.25(万元)
至1997年底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5-6.25=18.75(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
余额为:120-20-20-6.25=73.75(万元)
由于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而小于其账面余额,故无形资产减值损
失转回数为:40-1875=2125(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1.25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1.25
1998年至2000年,无形资产摊销基数为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即无形资产减值损
失转回后的账面价值(40万元),年摊销额为:40/3=13.33[万元)
这样,使用期满时,“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与“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科目余额均为33.75万元(见图示一),需对冲。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0(1995年初) 20(1995年终) 21.25(1997年终) 55(1996年终)
20(1996年终)
6.25(1997年终) 33.75
13.33(1998年终)
13.33(1998年终)
13.33(1999年终) 图示一
33.75 13.34*(2000年终)
(二)假设1997年底ABC公司估计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75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至1997年底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账面余额同(一)。
此时,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既大于其账面价值又大于其账面余额,故无形资产减
值损失转回数为55万元,即把以前年度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全额转回。会计分录
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5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5
1998年至2000年,无形资产摊销基数为无形资产账面余额(40万元),即减值损失
转回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年摊销额为73.75/3=24.58(万元)
这样,无形资产使用期满时,“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
目余额均为零(见图示二)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0(1995年初) 20(1995年终) 55(1997年终) 55(1996年终)
20(1996年终)
0
6.25(1997年终)
24.58(1998年终)
24.58(1999年终) 图示二
24.59*(2000年终)
0
(三)假设1997年底ABC公司估计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73.75万元,其他条件不
变。
至1997年底,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账面余额同(一)、(二)。此时无形资产可收回
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但等于其账面余额。故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数仍为55万元,
即把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全额转回。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5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5
1998年至2000年,无形资产摊销基数为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或者无形资产账面
余额,亦即减值损失转回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年摊销额为:73.75/3=24.58
(万元)
这样,无形资产使用期满时,“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
目余额均为零,同(二)(同图示二)。
(注:13.34、24.59均为尾数调整)
(Az 2003 011 026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