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销售收入确认和计量的财税处理(上)
录入时间:2003-10-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0/2003信息】 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
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有以下特点:
①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如工商企
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等。有些交易或事项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
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例如出售固定资产,因
固定资产是为使用而不是为出售而购入的,将固定资产出售并不是企业的经营目标,
也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不作为收入核算。
②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
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例如,商品销售
的货款中部分抵偿债务,部分收取现金。
③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如上所述,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公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但收入扣除相关成本
费用后的净额,则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这里仅指收入本身
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不是指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毛利对所有者权益的
影响,因此,本准则将收入定义为“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④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
值税销项税额、代收利息等。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一方面增加企业
的负债,因此,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
企业的收入。
销售收入的确认规范
(1)会计上收入确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
定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润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
定企业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①不跨年度劳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②跨年度劳务收入的确认:
Ⅰ.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收入能够可靠地估计,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
收入。
Ⅱ.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的,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分别
不同情况确认为收入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
定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取得收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确认:
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税务上收入确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
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
天;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⑥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⑦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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