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借款费用财税处理的特别事项(上)
录入时间:2003-10-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0/08/2003信息】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只有固定
资产,包括企业自已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能资本化,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这种款项应有明确的用途,
即为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具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企业在生产
经营过程中专门借入的、但不是为购建固定资产目的的款项不属于借款费用准则中规
定的专门借款,如为建造作为存货核算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其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是:
第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
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其他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具体来说:支付现金是指用货
币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建造支出,如,用现金或银行存款购买工程用材料,用
现金支付建造固定资产的职工工资等;转移其他资产是指将除货币资金以外的资产用
于固定资产的建造与安装,如,为建造固定资产领用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将企业
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或以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向其他企业换取用于
固定资产建造所需要的物资等;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以承担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
票据)的方式购买工程用材料。如企业以赊购方式向供货单位购买工程用物资,如果
由赊购产生的债务为带息债务,则应当作为资产的支出,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金额。
如果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建造固定资产,则企业向被委托单位支付第一笔预付款或
第一笔进度款时,即认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第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
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
第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例
如厂房开始建造等。
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或汇兑差额才开始资本化。
在符合开始资本化三个条件后的每一个应予资本化的会计期间,汇兑差额的资本
化金额为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后,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
再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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