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或有事项的涉税调整(上)
录入时间:2003-09-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30/2003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
项》的规定: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
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
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其中,“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指履行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时,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但尚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该义务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指对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
在确认或有负债时,对将从第三方得到的补偿金额不应从中扣除。
[案例89]
[案情说明] 2002年4月12日,中江(上海)服装有限公司与日本千叶国际贸易株
式会社签订了一项商品销售协议,价值3000万美元。2002年9月29日,中江(上海)服
装有限公司将商品发往约定的日本鹿儿岛港口。
但是,日本千叶国际贸易株式会社认为,中江(上海)服装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商品
在质量、规格方面不符合协议要求。双方协商不成,中江(上海)服装有限公司遂于
2002年12月2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行政仲裁,要求日本千叶国际贸
易株式会社无条件按协议支付货款3000万美元,并支付相关费用60万美元,两项合计
3060万美元。目前,相关仲裁正在审理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分析说明] 中江(上海)服装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收回货款及相关费用,依赖于仲
裁结果。如果中江(上海)服装有限公司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很可能在仲裁中获胜,则应
在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一项或有资产。即:“或有资产:本公司
于2002年9月29日按协议向日本千叶国际贸易株式会社发出一批商品,价值3000万美
元。但日本千叶国际贸易株式会社认为本公司所提供商品不符合协议要求,拒不借款。
为此,本公司于2002年12月2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行政仲裁,要
求日本千叶国际贸易株式会社无条件按协议支付货款3000万美元,并支付相关费用60
万美元,两项合计30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3368亿元。目前,相关仲裁正在审理
之中”。
[特别提示] 如果中江(上海)服装有限公司缺乏充分的理由说明很可能在仲裁中
获胜,则不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如上披露。
在确认或有事项最佳估计数时,应分两种情况考虑:
①当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时,合理的估计数应是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
平均数。
②如果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应按如下原则确定合理的估计数:或有事项涉及
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按各种
可能发生的金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如果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
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这里,“补偿金额‘基本确定’
能收到”,是指预期从保险公司、索赔人、被担保企业等获得补偿的可能性大于95%
但小于10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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