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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制造成本的财税审查方法(下)

录入时间:2003-09-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8/2003信息】 ③采用定额成本法,抽查某种产品的生产 通知单   若产量统计记录及其直接材料单位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中各该项直接材料 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直接材料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有关成本计算单中耗用直接材 料成本核对,看其是否相等。并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生产通知单是否经过授权批准,防止虚假业务产量增加材料耗用;   第二,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改变方法而影响 成本。   ④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 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   根据产量、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出标准成本,与成本计算单价中的直接材料 成本核对是否相符,有无利用直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前后期 是否一致。   除此之外,还应审查废料及多料的返库是否及时,是否办理“假退库”手续。通 过查看“生产成本”账红字冲减成本金额,判断其正确性。   Ⅱ.直接人工成本   对于采用计时工资制的,抽取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人员工资分类表及人工费用分 配汇总等,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从成本计算单中选择核对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相应的实际工资费 用是否相符,查明有无将非生产人员工资计入成本。   ①选取某月资料,核对实际工时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相应的实际工时是 否相符,查明有无虚报工时、多列工资扩大成本,减少利润。   ②抽取并核对生产部门若干期间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是否相符,追溯原始 工时记录,确保工资核算真实性。   ③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根据人员工资分类表,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 总表中的直接人工工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有无出现与生产量偏离太大的数据,如有, 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④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抽取产量统计报告、个人(小组)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 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⑤核对按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 是否相符。   ⑥抽取若干直接人工(小组)产量记录,审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表中。   ⑦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报表、工时统计报表和经批 准的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运用核对法进行审查。   ⑧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计算标准工时总量,再乘以标准工时工资率,以审查 其是否与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人工成本相符。   ⑨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的年度内 有无重大变更。   Ⅲ.制造费用成本   抽取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 有关的统计资料及其相关原始记录。   ①审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归集的制造费用内容是否正常,开支的标准、 发生的费用是否是应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不符合规定的应剔除计税处理。制造费 用成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为其中的主要内容。   ②在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选择一个产品,核对其分摊的制造费用与相应的成本 计算单的制造费用是否相符。   ③制造费用的分配、计算选择的标准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配的方法有无变更, 防止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多分配应税产品成本,相应少分配免税产品成本。审查发 现此类问题应重新正确计算,作出会计调整。   (2)审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   辅助生产成本核算内容是为企业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及辅助生产车间 提供产品和劳务的车间所发生的费用。从服务的对象上看,部门多、非生产性占有一 定的比例,正确分配辅助生产成本关系到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抽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生产统计表等原始记录资料,从分配标准、费用分配 方法、费用分配金额三个环节查证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是否真实、正确。   ①审查各车间的费用分配标准。   审查有无将为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福利部门提供的水、汽、机械加工、修理修 配等劳务费用计入辅助生产;审查是否按实际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分配率是否正确, 采用复算方法重新计算,对少分配或非生产性费用挤入生产成本的情况,调增计税利 润。   ②审查分配方法。   辅助生产分配方法较为复杂,审查时注意有无年度内任意改变分配方法,使各部 门分配金额发生不正常波动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应按原方法进行计算,其差 额调增(调减)计税利润。   ③审查费用分配金额。   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与辅助生产车间统计表对照,当费用分配表中的分配金额 大于生产统计表中的费用额时,应进一步查明辅助生产费用归集有无虚假,抑或统计 有差错。如证实生产统计表正确的情况下,即为多转生产成本的费用,应调增利润。   (3)审查费用确认的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费用应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 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收到或支付,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 期的收入或费用处理。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按会计期间来正确反映各期的 盈亏情况。   主要审查发生的费用是否归属于本期产品负担,影响当期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过 程中发生的跨期费用,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审查该科目发 生的费用是否应由本期产品成本来负担。应从费用真实性、合法性、计入成本时间和 方法加以审查,审查时应注意两点:   第一,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①“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期按照费 用支付或发生的受益期限平均摊入生产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为了 正确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都相应地设置了“待摊费 用”会计科目,便于企业准确核算应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和费用摊销的具体结果。   ②“待摊费用”科目会计核算方法   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的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 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 费、预付的固定资金资产租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 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以及预付报刊订阅费用等(若数额小,也可一次性列入 支付期相关费用)。“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已经发生或支付的费用,贷方 反映已经摊入相应期间生产成本、费用的金额,该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一定 期间内尚未摊销完毕的各项费用。为了便于准确划分各项费用受益期限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除设置总账外,还应按各项费用的发生时间和种类设置“待摊费用”明 细分类账。   [会计原理]   发生时:   借:待摊费用--XXX   贷:银行存款(现金、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XXX   ③“待摊费用”的审查重点及审查的思路   在日常税收审查工作中,由于“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分期摊入生产经 营成本的实际摊销金额,因此,其金额摊销的正确与否,关键是确认受益期或使用期 限与摊销期限是否一致,因而产生纳税审查的重点;但切不可忽视对该科目借方发生 额的审查,因为,通过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能够便于审查人员及时、准确的掌 握和了解需摊销费用的形成或来源是否真实以及费用的性质。因此,在日常的税收审 查中,对“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都应作为审查的重点, 不能有所侧重,更不能有主次之分。   ④审查“待摊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   企业发生待摊费用时,在正常情况下,“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与“银行存款”、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如果与“在建工程”、“其 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则属于异常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第二,区别生产性费用和非生产性费用的界限   重点审查企业“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中是否有人为混淆成本界限的行为, 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项目列入待摊费用,从而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常 采取的手段:   ①企业人为地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项目金额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列入“待 摊费用”账户进行摊销;   ②企业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金额的部分项目有意识地列入“待摊费用”账户 实现摊销。如有规律地将基建人员的工资列入“待摊费用”、基建项目领用的材料、 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等等。   通过对“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从中发现企业是否有人为调节期间 生产经营成本的现象。审查方法主要是:   ①审查企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资本性支出有无假借固定资 产大修理的名义,将从事固定的购建支出费用列入“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实现摊 销。   ②审查企业是否有将应列入“递延资产”核算的开办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不能单独归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用支出列入“待摊费用”核算的行为;   ③审查企业有无将应记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受让及开发性支出费 用一次性直接记入“待摊费用”科目。   对企业将“待摊费用”科目作为“蓄水池”人为地调节生产经营利润的审查重点 应放在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和实行利润承包企业,审查企业是否有采用调节手段 达到承包目标的实现和多计提效益工资的目的。   对“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实施纳税审查,应遵循“追本求源、刨根问底” 的原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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