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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应收账款”异常现象的财税审查方法

录入时间:2003-10-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4/2003信息】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 因采购商品物资、原材料、接受劳务供应、应付未付供货单位货款。它包括:应付 采购款、应付租赁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应付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税金、 其他暂收款、应付工资、预收款项等。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繁多,查账时不可能全面 审查,应抓住重点进行检查。   (1)审查“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   审查应付款项,一般应以账面大户、久悬账面未结户、积欠已久账户等为重点, 以“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为中心,采取逆查的方法,按照经济业务的记账册 号,调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查证。   “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如果与下列账户的借方发生 额对应,就属于经济业务的异常现象;   ①如果与“预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对应,可能将销售收入或购货单位支付的补 差价款转入。   ②如果与“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对应,可能将销售的账外物 资的款项、包装物租金收入转入。   ③如果与“应付工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对应,可能以发放工资的名义,将有关 款项转移。   ④如果与“预提费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对应,可能将超提或结余的款项转入。   ⑤如果“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应付账款”或“ 其他应付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对应,这属于购货单位与销货单位之间拖欠货款的抹 账,抹账的结果形成以货易货,不作销售的账物处理。   上述五种异常账户的对应关系,通过调阅记账凭证、查看所附的“原始凭单”, 即可查实。   (2)审查“应付账款”借方发生额   审查资金去向,看有无收入权益类账户问题。   [案例154]   [案情说明] 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2001年商品销售收入总额为2180 万元,取得增值税销项税额370.6万元,价税合计2550.6万元,已存入银行账户。 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260万元,已缴增值税110.6万元。   通过审查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应付账款”总账,发现“应付账款” 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合计为1530.6万元,借方发生额合计为1162万元,期末贷方余额 为368.6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货款为3150427.35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35572. 65(元),经过进一步查实,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将期末货到未付款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全部从销项税额中作了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 制度》。   [会计处理] 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账务处理:   (1)取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25506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21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706000   (2)上缴增值税金   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1106000    贷:银行存款  1106000   3706000-2600000=1106000元   审查方法:   ①审查“应付账款”总分类账。   凡是企业所购买的原材料、商品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即应支付货物的价款及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都在该账户的贷方反映。   新的增值税政策规定,企业如果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供应,货款未付,销货方虽 然给购货方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凡是货款已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的,允许进项税额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是,企业财会人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将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了抵扣。 因此,在新税制实施以后,“应付账款”这一账户成了某些企业的“避税港”。   该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反映的是应付进顶税款的偿还数额,在这部分已经归还的款 项中,所发生的购进货物及接受劳务供应的进项税额,只要用于应税项目的,都允许 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②审查“应付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   按照该账户反映的业务所发生的时间及记账册号,调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查 看账户的对应关系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通过检查,发现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到而货款未 付的购进货物业务,作了错误的账务处理。   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13082051.2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23948.72    贷:应付账款  15306000   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购货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11620000    贷:银行存款  11620000   [分析指导]  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会计处理,标明因货款未付,将 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全部列入允许抵扣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账户的贷方余额,所含的进项税额全部作了抵扣。   因为“应付账款”账户贷方余额是含税款和贷款额,应换算成不含税的价款,好 与价税分离。   计算巴斯特(大庆)原油材料有限公司转出多抵扣的进项税额:   3686000÷(1+17%)×17%=535572.65(元),故核查后,巴斯特(大庆)原油材 料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35572.65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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