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撤并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3-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3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在撤并中一般需要进行五个
方面的会计处理。本文试就此作一介绍。
一、关账的会计处理
关账是行政事业单位撤并前首先必须采取的一项工作其作用有二:一方面是上级
部门或接受部门为了准确地掌握被撤并单位在撤并日时点上占有资产的真实状况;另
一方面是财政部门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侵吞国家资财等情况发生所以,关账
已成为当前机构改革中撤并单位时的一种普遍做法。关账的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
确定关账的时间,正常方法是以被撤并单位的上级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派出的工
作组,进驻被撤并单位的当日时间为关账日。也就是说,从关账日这一天起,被撤并
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不得再对外行使职权。并由工作组具体指导和监督被撤并单位的财
会人员进行财务结账、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直至财务移交等一系列工作:其次,核实
货币资金、国库券等有价证券,结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行政单他)、对
外投资(事业单位)等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在核对过程中。有时可能会发现被撤并单
位私设的小金库,或者现金、有价证券短少等情况。对于碰到这些情况后,不仅要及
时汇报派出工作组的上级机关,而且要一查到底,查明原因。查出结果,并按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再次,在工作组和单位负责人的共同会审下,结清关账日前未完成的收
支事项、并将未记账的原始凭证,一并编制成记账凭证进行记账,从而结出各科日的
余额,再编制出关账日时点的资产负债表,即为关账完结,
二、对资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实中仍有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账外资产,或
者有相当的账面资产已不见踪影。因此,在机构改革中,各级财政部门都作出规定,
要求被撤并单位在关账后,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及时
进行会计处理。其具体方法是:
第一,将资产清查结果编制成“库存材料清查报告单”和“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单”,
并与相关的盘点明细表一起作为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
第二,依据“库存材料清查报告单”所列库存材料盘盈、盘亏的具体名称、数额
情况,对盘盈的材料:行政单位作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等有关
支出科目的会计分录;事业单位作借记“库存材料”科目,其中属于盘盈的经营用材
料,作贷记“经营支出”科目,属于事业用材料作贷记“事业支出”科目。对正常范
围内盘亏材料的处理,则作与以上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三,依据“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单”中所列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具体情况,对
盘盈的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均作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
目的会计分录;对因正常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也是不论行政还是事业单位、
均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作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的会计
分录。
三、对坏账核销以及非正常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原则上讲,对坏账核销以及非正常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都属于资产清查结果会
计处理的一个方面。但由于对坏账核销和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都要履行一定的审批
手续,在会计处理的时间上也相对滞后于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故单独列为一
类说明。
所谓坏账核销是指将经过批准销账的应收款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分两步进
行。第一步,按财政部门批准核销的数额,行政单位作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
“暂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事业单位属于核销事业方面的坏账,作借记“事业支出”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属于核销经营方面的
坏账,作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会计分
录。第二步,对经工作组、单位负责人、群众三方评定。认为有保留追索权的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按具体债务人名称登记明细账户或辅助账簿。这一步不少被撤并
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实务中却有意无意地不予记录.事后追回则可侵为已有。
非正常资产损失主要指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或
灭失。因此,对非正常资产损失的处理一定要慎重,除实事求是向上级汇报责任人应
负的责任外,还应当严格地执行上级所批准的处理意见。在会计处理方面,应将责任
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先记入“其他应收款”的该责任人明细科目、收到赔偿款后再
冲销“其他应收款”该明细科目。经批准报销部分则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损失总
数则贷记该资产如“材料--药品”科目。
四、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
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只发生在少数被撤并的事业单位中。这些事业单位一
般是指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出售给民营企业而被撤销的乡镇兽医站、农机站、
副业站等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现实中这些单位大多没有能把握好正确的会计处理方
法,而是简单地凭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进行单位结束的会计处理。这样做是不当的,
因为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是反映资产评估结果的资产负债表:它综合反
映了单位在前一阶段中所发生的资产盘盈、盘亏、坏账核销、非正常资产损失处理等
诸多方面变化的情况。如果仅凭这张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调账。尽管最终的结果,即
调账后的净资产额与资严评估结果汇总表所反映的净资产额一致,但不合乎财政部关
于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并且容易发生总账与明细账不一致的情形,
容易发生重复进行资产盘盈、盘亏等方面的会计处理。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除了凭有权部门确认后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还要依
据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会计处理。其处理程序是,首先剔除已进行会计处理的资
产盘盈、盘亏、损失核销等部分后,单独将由于评估形成的资产增值或减值部分,以
及负债评估后增加或减少的部分,分别按资产或负债类型编制成汇总记账凭证进行会
计处理;对于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作借记有关资产方科目〔如“材料”科目或“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或“固定基金”科目的会计处理;对于负债评估
增加的部分,作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有关负债方科目(如“应付账款”等科
目)的会计分录。对于有关资产评估减值或有关负债减少的部分,则作与上述相反的
会计处理。同时对各类资产或负债的明细账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然后再编制一份资
产负债表与评估机构编制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相核对。如果数额一致、则说明该单
位进行的会计处理正确;反之,还要进一步查找差异所在,直至相符为止。
五、单位完竣结束的会计处理
被撤并单位完竣结束的会计处理,实质上就是结束旧账,完成移交手续的账务处
理。总的来说,这种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对被撤并单位来说,就是依据最终的资产负
债表,做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会计分录,并逐一记
人账簿,同时在摘要栏上填写结束旧账的内容,在各科目余额为零的下面划两道红色
横线。然后,再将所有会计档案移交接受的部门或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此时
即为完竣结束。但当遇到因出售而被撤销原单位那种类型时,则会计处理就与上面所
述的处理方法不相同了。这是因为购买方继承被撤并单位的债务,只支付被撤并单位
全部资产扣除所有负债的那部分差额,即只支付购买净资产的数额。因此,所作的会
计分录是:借记所有负债科目,按其净资产数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
入”科目,按照确认评估价值调整的账户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尔后,当收到出
售款后,应按照规定解缴国库,并凭同级财政部门国资管理机构开出的核销旧账通知
书,以及转让收入入库回执联为原始凭证,作借记所有者权益的有关科目、贷记“其
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科目,从而表示全部旧账已核销完毕。随后,再按上
述同样方法,书面移交会计档案。 (bd 2003 06 026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