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管见

录入时间:2003-07-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1/2003信息】 股票期权是企业所有者对经理人采取的一 种长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中最为敏感和核心的问题就是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不解 决此问题,股票期权计划就无法进入规范的操作实施阶段。目前,我国还没有与股票 期权会计处理相关的法规出台。本文试图对我国股票期权的几种会计处理方法作以下 简介。   1.或有事项法。不少会计专家认为,股票期权实际是企业给予经理人的一种报 酬。这种期权可以使企业产生或有认股款,即形成企业的一项或有资产。当然,企业 也承担了在将来支付给期权持有者普通股的义务。因此,应当将这种支付义务作为或 有事项,并按照或有事项来进行会计处理。在授予日按照行权价,借记“或有认股款 ”科目,贷记“预计股本”科目。行权后将或有认股款转为现金等,同时将预计股本 转为股本。支付给期权持有人的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则作为企业的费用处理。   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不符。同时, 由于股票期权只是企业与期权持有者之间达成的协议,行权以前并没有发生现金和服 票的实际收付,如果确认为一项或有资产,将导致资产虚增,违背了谨慎性原则。   2.以公允价值法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几种方法的长处,根据股票期权合约在 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相应的会计处理。①在授予日,按行权价格记录或有资产,借记 “或有认股款”科目,同时按股票的面值确认公司未来或有股票的支付义务,贷记“ 或有普通股”科目,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股票期权溢价”。②在等待期,公司股票 的市价会随着公司业绩等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波动,当股价在等待期内持续上涨超过行 权价时,期权持有人行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股票市价与公司可收到或有认股款之间 的正差额被视为公司给予期权持有人的薪酬费用。因此在会计期末,按此差额作调整 分录,借记“递延薪酬成本”科目,增加公司的递延资产,而同时也要增加期权持有 人的权益。当股票市价下跌低于行权价时,则作相反的分录。但递延薪酬成本减少数 不能超过以前会计期间所确认的上涨总额。③在行权日,一方面将“或有认股款”转 入“现金”科目,按股票面值确认公司股本的增加,股票市价与面值的差额记入“资 本公积”科目。另一方面将行权前所登记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销账。如果行权期内、 由于股价低迷、持续低于认股价等原因,期权持有人未能行权,在期权计划失效的 当日,要做一笔会计分录,冲销前期所记录的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等科目的余额,同 时将已经在前几年确认的费用转回。   3.类似于内在价值法,认为股票期权价值的实质是行权日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 差额,具有股本溢价的性质,应通过“资本公积--股票期权”科目进行核算。由于股 票期权的价值等于员工的收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就是一笔费用,对此,应通过补偿 成本核算。当员工按行权价支付现金给公司购买股票时,借记“现金”科目,同时这 项股票期权已经被执行,应借记“资本公积--股票期权”科目;另一方面公司按股票 面值贷记“股本”科目,将溢价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另外,行权日还涉及对 补偿成本的追溯调整。补偿成本是针对被授予人在股票期权合约规定期限内达到特定 标准而享受报酬所产生的,因此,应将此项成本在从授予日到行权日所经历的会计期 间内分摊。 (ae20030A504612)(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