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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二)——《中级会计实务(一)》考试重点、难点讲解

录入时间:2003-06-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9/2003信息】 中级会计实务(一)的考点多而且零碎,看 似容易,实际难以全盘把握,考试通过率比其他几门课偏低,在此,对如何学习中级 会计实务(一)的方法及重点、难点进行讲解。   一、投资   投资应分别把握“短期投资核算”、“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的核算”三个问题。   (一)短期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的核算应该注意如下内容:   1.短期投资取得成本的确定   计算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时应注意其包括的项目和不包括的项目。   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的项目:买价、税金、相关费用、未到期的债券利息。   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不包括的项目: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应收股利); 已到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收利息)。   2.收取现金股利和利息的处理   企业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如果是投资时垫付的,应冲减“应收股利”或“应收 利息”;如果是在持有期间所赚取的,应冲减“短期投资”,而不可确认为“投资收 益”。   3.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以按 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投资单项来计算。   4.短期投资的处置   短期投资处置涉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处置短期投资时应连 同已提取的跌价准备一并结转,但教材中允许有三种提取方法,所以是否对减值准备 一并结转要按考试题中给定的已知条件去处理。   处置短期投资时要结转投资成本,这要分清是部分处置还是全部处置。如是部分 处置,其结转的成本应为该项短期投资的账面加权平均成本;如全部处置,其结转的 成本应为该项短期投资的全部账面余额,这个账面余额是冲减了分配来现金股利或利 息后的新的投资成本余额。   (二)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1.长期债权投资核算的明细科目设置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最多应设置4个明细科目:面值、溢价或折价、应计利息和 债券费用。其中,债券费用明细科目核算购入债券时金额较大的手续费等。如果是金 额较小的相关费用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在投资时,直接列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 作为当期损益处理,不再逐期摊销。  2.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包括的项目:买价;金额较大税金、手续费等;未到期的债券 利息。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不包括的项目:已到期未领取的利息。   3.长期债券投资的溢折价摊销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金额的计算非常重要,如果溢折价金额计算不正确,溢折价 摊销金额的计算也会发生错误。在计算溢折价时,应注意债券的发行时间和购买债券 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支付价款中就会包含未到期的债券利息。   例如,2000年7月1日购入某公司2000年1月1日发行券,面值10万元,票面利率10%, 三年到期。支付的价款为11万元,计算溢价金额时,要扣掉6个月的利息。   溢价金额=11-10-10×10%×6/12=0.5(万元)。   债券溢折价的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采用直线法摊销时应注意 摊销时间。上例中,溢价5000元的摊销时间应为2.5年,而不是3年,因为已过去了 半年,离到期日只有2年半的时间了。   债券溢折价摊销的实质是调整实际利息收入。溢价摊销减少了实际利息收入,折 价摊销增加实际利息收入。   4.长期债券投资利息的处理   在期末计算利息时,应分别分期付息债券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方式,把利息分别 记入“应收利息”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明细科目内。“应收利 息”是流动债权,一年以内可以收回。“应计利息”明细科目是长期债权,是随同长 期债券一同收回。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作股权投资时,应把利息按期提足后,将长期馈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重点在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处理。其基 本原则是:可以被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的仅限于投资企业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 分配额,超过部分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处理时应分清投资年度之前,投资当年 和投资年度之后三种情况。   1.分配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年度以前取得的净利润   企业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即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一般是属于投资年度以前取得 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股利时,应将分得的金额全部冲减初始投 资成本。   2.分配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当年取得的净利润   企业投资的第二年,如果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应是对投资当年取得的 利润进行分配。此时应分清投资时点是在年初还是在其他时间。如果投资时点正是1 月1日或1月2日,都属于年初,其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时 点不是年初,而是2月份或以后的任何时点,应把属于投资以前的现金股利;中减投 资成本,属于投资以后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例如:A公司于2000年4月1日对外投 资,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的10%。被投资单位2000年取得净利润200万元,其中1 至3月份取得净利润30万元;被投资企业2001年宣告分派2000年的分派股利时,A企业 应进行如下处理:将3万元(30万元×10%);中减投资成本,将17万元[(200万元-30 万元)×10%]确认为投资收益。如果不能分清投资企业1至3月份取得多少净利润,A 企业应该进行如下处理:200×10%×3/12=5(万元),将5万元冲减投资成本,200 ×10%×9/12=15(万元),将15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3.分配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年度以后取得的净利润   以上两种情况是被投资单位在投资企业投资以后的第一次分配的处理,如果被投 资单位进行投资企业投资后的第二次及以后的分配时,应该进行累积计算处理。   例如:A公司于2000年4月1日对B公司进行投资,占B公司表决权资本的10%。B公 司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1999年的现金股利200万元。B公司2001年5月1日宣告分派 2000年的现金股利200万元,B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400万元。A公司在2001年会计处 理如下:   第一步:2000年5月份A公司作如下计算:   ①A公司累积分来的现金股利=200×10%+200×10%=40(万元)   ②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属于A公司的部分   =400×10%×9/12=30(万元)   ③A公司在2000年度已冲减成本20万元   ④A公司在2001年度应冲减成本=(40-30)-20=-10(万元)   注:A公司2000年度冲减的投资成本已被2001年创造的利润弥补,所以“-10万 元”代表应该恢复的投资成本。   ⑤A公司2001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10%-(-10)=30(万元)   第二步:2000年5月份A公司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2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    贷:投资收益  30   (四)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1.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的计算应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作为计算基础。在 计算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时,应注意投资当年摊销时间,如果投资时点不是年初,摊销 时间不应是全年数。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收益的处理   属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收益,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调增“损益调整”明细 科目,在此,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在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时,应注意扣除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属于投资者享有的部分。如外商企业的净利润中有一定比例的职工福 利基金;第二,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时,还应注意以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净利润为 基础。比如:A企业于2000年4月1日投资,占B企业持股比例的30%,B企业2000年实 现净利润400万元,其中1至3月份实现的净利润为100万元,A企业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时,应该将100万元扣除,将90万元[(400-100)×30%]计入“损益调整”;第三, 计算应享有份额时,注意持股比例的增减变动情况;如有变动,应按投资时间加权平 均计算持股比例。例如:A公司对B公司年初投资占B公司表决权资本30%,9月1日A公 司追加投资,使持股比例增加到60%;那么,全年平均持股比例应为:30%×8/12 +60%×4/12=40%。   3.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投资企业应按所持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减少长期投 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但这个减少是有限度的,即最多将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 为限。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总账所属明细科目的余额之和,减去长 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差额。如果承担的亏损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把超 过部分在备查账中登记。当被投资单位在以后年度实现净利润后,应先在账外冲减未 登记的部分,剩余部分再恢复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此作法,会使“损益调整”明 细科目出现负数。   4.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   (1)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增资扩股及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引起资本公积的变动, 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一方面增加“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另 一方面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被投资单位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等原因按规定进行调整,此时 的调整可能涉及调整前期留存收益,也可能会涉及调整资本公积,还可能会涉及调整 股权投资差额。   (3)被投资单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这些业务只影响所有者权益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投资企业不需 要做账务处理。   (五)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1.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按改变核算方法时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 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因为这一部分现金股利已计入新的投 资成本,应作为新的投资成本收回,冲减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2.成本法转权益法,需要对原成本法采用追溯调整计算原投资时的股权投资差 额并进行追溯摊销,以及对被投资企业净权益变化进行追溯调整,计算出累积影响数, 并进行会计分录登账处理,使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此追溯调整的 基础上,才能对追加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收入和利润   (一)收入的概念   作为会计要素的“收入”有三个来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 这三种收入都是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如罚款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等,这 些收入是偶然所得,属于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本收入范围。从收入所使用的会计科目 来判断,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用存货对外投资、 对外捐赠等,虽然在税法上视同销售,但在会计上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商品销售收入的四个确认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确认。前两个条件是销售商品收 入特有的条件;后两个条件是三种收入共同的确认条件。   2.现金折扣与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只有在客户交款时才能确定折扣比率,应将发生的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不能冲减销售收入。   销售折让是在销售已经实现,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应将发生的销售折让冲减当 期销售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额。   3.代销   无论是视同买断还是收取手续费哪一种代销方式,作为委托方都应在收到代销清 单时确认收入。   4.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如果在这一天没有收到货款,也要确认收入。   5.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属于变相融资业务,因此不能确认收入,回购价大于销售价的差额就是 融资费用,应作为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6.销售退回   如果确认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增值税销 项税额。如在销售时发生了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要一并冲减。   7.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同样属于变相的融资业务,因此不能确认收入,应把售价与商品账面价 值(成本价)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收益”,通过逐期摊销“递延收益”,来调整租回 资产的折旧费或租金费用。   8.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安装检验完毕前一般不应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简单,也 可以在商品发出时或商品装运时确认收入。   9.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 能退货的部分,不能确认收入,作为发出商品处理;如果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 性,则应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10.以旧换新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 购进商品处理。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不跨年度劳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按完成合同法确认。   2.期末,劳务结果能可靠估计的跨年度劳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期末,劳务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跨年度劳务收入,分别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全部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收 入,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不确认利润。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部分得到补偿,核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收入,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不能确认收入,将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损失。   4.确认劳务收入时的账务处理:将发生的劳务支出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或“现金”等科目;确认劳务收入时,借记“应收账 款”,“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 入”科目;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5.特殊劳务交易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注意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特别注意“ 申请入会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和“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的账务处理,须 通过“递延收益”会计科目。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   1.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   2.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支付,且不提供后期服务的,应将收到的使 用费一次确认收入。如果提供后期服务,应将一次收到的使用费按合同规定的有效期 分期确认收入。   3.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支付使用费的,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 同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五)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原则   (1)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合同 费用。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应分清情况进行处理,其处理方法与劳务 收入确认类似。   (3)如果预计总成本将超过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2.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确认计量的账务处理(五步登记法)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借:生产成本或工程施工;贷:有关科目)。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4)计算完工程度、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合同费用并登记入账:   借:生产成本--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5)将“生产成本”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工程完工时)。   (六)利润的构成要素(利润表的编制)   1.构成主营业务利润的各项要素:主营业务利润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减去 主营业务成本,减去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得出。   2.构成营业利润的各项要素:营业利润在主营业务利润的基础上,加其他业务 利润,减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得出。   3.构成利润总额的各项要素:利润总额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减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后得出。   4.构成净利润的各项要素:净利润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减去所得税费用后得出。   (七)利润分配的核算   1.企业用盈余公积补亏时,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时,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等;贷:盈余公积。   3.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时,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贷:应付股利。   4.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时,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股本。   5.年度分配终了时,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的明细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三、存货   (一)存货的概念及范围   存货的持有目的最终是为了出售。存货的范围应根据存货的持有目的来界定。关 于代销商品如果从所有权来判断,其应归属于委托方,但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 也作为受托方的存货反映。为了避免虚增受托方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应同 时抵减“代销商品款”。   (二)存货的入账价值   存货的入账价值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存货的来源不同,其入账价值的计算内容也不同。购入存货的入账价值应将 制造业和商品流通企业加以区分。   2.接受捐赠的存货,一般不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用考虑“进项税额”。 按规定的实际成本入账后,要同时计算“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的金额。   3.委托加工物资涉及消费税时,如果已知条件中只给了消费税率,必须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并与已知的消费税率相乘,算出应交消费税;如果已知条件中直接 给出了应交纳的消费税,就不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了。   (三)存货的实际成本核算   1.取得存货的核算   (1)购入原材料的核算应掌握以下内容:①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②先付款, 材料尚未到达;③材料先到,发票账单未到,月底暂估入账,下月红字冲回。   (2)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应该掌握:①拨付委托加工物资;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③交纳消费税;④加工完成回收物资。   2.发出存货的核算   (1)发出原材料的核算应该掌握的方法:①先进先出法;②后进先出法;③加权 平均法;④移动加权平均法。   (2)发出包装物的核算应该掌握的内容:①生产领用计入“生产成本”;②随同 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因为是属于商品销售费用,应计入“营业费用“;如果单独计 价,与出售包装物“其他业务收入”配比,所以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发出时计入“其他 业务支出”;③出租包装物时,因为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以发出包装 物时,计入“其他业务支出”;④出借包装物时,因为是属于商品流通费用,所以计 入“营业费用”;⑤没收的包装物押金,视同把包装物卖掉,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并交纳增值税;⑥没收包装物加收的押金,属于偶然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⑦ 领用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期摊销法。   (四)存货的计划成本核算   1.计划成本核算适用范围: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大中型企业。   2.所设置的科目:“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   3.计划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存货的目录及计划单位成本,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2)取得存货时,按计划成本登账,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计入“材料成 本差异”。   (3)发出存货时,按计划成本登账,月份终了,将本月发出计划成本应负担的成 本差异进行分摊,把发出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五)存货的期末计价   1.存货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2.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项目计量;对某些类似用途的存货或系列相关、难以 区别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类别计量。   (六)存货的清查   1.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盘亏的存货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残科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3.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应收项目   (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入账价值:不论是否带息均应按面值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 末计提票面利息增加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2.到期日和到期值的计算   (1)按日计算的商业汇票,应从收到票据的次日算起,不管收到票据是在上午或 下午,收到票据当天都不计算。这种做法为算尾不算头。   (2)按月计算的商业汇票,如果是月末最后一天收到票据,以到期月份的最后一 天为到期日;如果是其他某天收票,应采取按月对日计算。   (3)到期值的计算,不带息的商业汇票到期值就是面值;带息的商业汇票到期值 =面值×票面利率×时期。   3.贴现息和贴现所得额的计算   (1)贴现息=票面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2)贴现所得额=到期值-贴现息   4.票据贴现的处理   (1)收到贴现所得时,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贴现息);贷:应收票据。   (2)如果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将款支付给银行,申请贴现的企 业要负连带责任。此时贴现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借:应收账款(付款人);贷:银行 存款(票据到期值)。如果申请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此时的会计处理应为, 借:应收账款;贷:短期借款(向银行的短期贷款)。   5.票据的转让   企业将持有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已取得所需物资时,如果持有的是不带息商业汇 票:借:原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票据,如有差额, 借或贷:银行存款。如果持有的是带息商业汇票,还应补提尚未提取的利息,贷记 “财务费用”。   (二)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应扣除商业折扣,不扣除现金折扣。   2.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有三种方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 销货百分比法。   3.计算当期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应提金额-已提金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 如果计算出的得数是正数,就是应补提的坏账准备;如果计算出的得数是负数, 就是应冲销的坏账准备。   五、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核算应该掌握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2.固定资产折旧率的核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计算折旧额的双倍余额递减 法、年数总和法)。   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能够提高原固定资产的创 利能力就是资本化支出;如果不能,就是费用化支出。   4.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除了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毁 损、出售)都必须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的处置如果不是不动产(房屋、 建筑物),不用交纳营业税。   5.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应掌握全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中级会计 实务(一)教材中共5条。金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无形资产核算应该掌握的内容   1.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   2.无形资产的摊销应计入“管理费用”。   3.无形资产的出租收入(转让使用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4.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①应该交纳营业税;②转让的结果如为收益计入“ 营业外收入”,如果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5.无形资产期末计价:   (1)无形资产如果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摊余价值,应提取“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并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   (2)无形资产减值后,应重新调整每年应摊销的金额。   (3)一旦减值的无形资产价值又恢复,应该冲销减值,再次调整每年应摊销的金 额。   六、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一)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一般纳税企业的核算   (1)科目设置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未交增值税   (2)会计处理(在此只涉及疑难业务的讲解)   ①出口退税   A.如果按规定不能全额出口退税,应将不能退回的税额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B.如果因为出口销售企业自己没有进出口权,只能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出 口退税时,又不能全额退回,其应作如下处理:   借:应收账款(货款)     应收补贴款(可以退回的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不能退回的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转出未交增值税   税法规定,月末,一般纳税企业要将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出,避免企业用下月的进 项税额来冲上月应交增值税。转出时,应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下月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小规模纳税企业的核算   (1)只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不再设“销项”或“进项” 等专栏。   (2)只提供普通发票,不用增值税发票。   (3)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全额计入进货成本,这样会使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税负加重,也能刺激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规模,尽早成为一般纳税企 业。   (二)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1.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一般来说,交纳消费税的产品应同时交纳增值税,但交纳增值税的产品不一定交 纳消费税,所以,在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既要交纳消费税,也要同时交纳增值税。   2.计算关系   一般情况下,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相同,均根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计 算。但是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依据不同。   3.设置科目: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三)交纳营业税的核算   1.交纳范围:①非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②转让不动产;③转让无形资产。   2.会计科目设置: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   (四)长期借款的核算   1.“长期借款”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①本金;②计提利息。   2.与“短期借款”的区别:短期借款只核算本金,不核算利息,短期借款利息 通过“预提费用”核算。   (五)应付债券的核算   1.发行费用的处理:企业发行债券是通过证券公司发行的,因此应支付发行费 用。由于购买债券的资金在发行申购时要有一个资金冻结期,在此期间能获取利息收 入。发行费用与利息收入的差额如果是净收入则作为溢价发行债券核算,如果是净支 出应按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   2.“应付债券”的明细科目:①面值;②溢价或折价;③应计利息。应付债券 采用分期付息方式的,应增设“应付利息”总账科目,核算每次计息时,记录尚未支 付的利息。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时,只计算面值折股的金额,应计利息不参与折股计算。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利润表的构成已经在“收入与利润”中说明。   (二)资产负债表应注意减值准备明细表,并注意用净额填列主表。   (三)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主表的编制(在此,只涉及主要项目的填列说明)   (1)销量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完整的计算公式为: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销项税额(扣除视同销售的金额)+(应收账款(票 据)期初数-应收账款(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收 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当年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贴现息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其完整的计算公式为:   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额-(存货期初数-存货期末数)+(应付账款(票据)期初 数-应付账款(票据)期末数)+(预付账款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当期列入生产 成本、制造费用中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大修费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其计算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期初 数-应付工资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应付工资(在建 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在建工程)期末数]-[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 福利费(在建工程)期末数]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其重点在于如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 金流量。其基本原理可以简化为以下公式:   经营活动的净利润=净利润-投资活动产生的净损益-筹资活动产生的净报益   这一公式只是把企业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净损益剔除。但经营活动的净损益还不等 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要想得到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还要作下面公式的调整: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净损益+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没有收到现金 的收入。其具体操作可以按照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所列示的项目做调整。其中:经 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经营性应付项目 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只限经 营活动)、应付福利费(只限经营活动)、其他应交款(只限经营活动)。 (bb2003030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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