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模拟试题答案
录入时间:2003-05-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9/2003信息】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公法》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有权赔偿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C[解析]本题考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职权。根据《企业法》规定,厂长
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的六项职权之一是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
3.D[解析]《合伙企业法》适用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合伙企业;采
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
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
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也不适用于不具备企业形
态的契约型合伙。
4.C[解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
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5.B[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董事、监事、经理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
司的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交易。
6.C[解折]本题考查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
(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本题中,2000×2/5=800
万美元。
7.A[解析]本题考查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债务人所在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8.A[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涉外票据所适用的法律。在涉外票据中,(1)汇票、本
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2)背书、
承兑、付款和保证适用行为地法律。(3)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
具拒绝征明的期限、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支
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经当事人协议,也可适用付款地法律。
9.B[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的合同为附条件合同,按《合同法》规
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月10日,乙向甲汇款后,所附条件成
就,合同生效。
10.B[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
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
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11.A[解析]本题考查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兼营应税
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或非应税
劳务的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
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
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12.A[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销货方式和结算方
式的不同,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为: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
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13.C[解析]本题考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本题中C项提供加工和修配劳务属于增
值税征收范围。
14.C[解析]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
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15.C[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两种情形: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另
外一种情形即本题所述,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
16.D[解析]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取得
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
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17.C[解析]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的收入减除规定的知除项目后没有余额,即没有增值额,
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18.C[解析]《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
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
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500000
元×1‰=500元。
19.C[解析]本题考查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本题为理解记忆题,重要的日期、
数字、比例应牢记。
20.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A不再清偿是不对
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中2年应为5年。
2.A、B、C[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规定:A、B、
D[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涉及到合营企业的下列
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
改;(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
的合并、分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其利润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
载明于公司章程中,因此也无须董事会讨论通过,所以C选项不正确。
4.A、B、C、D[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破产费用的分配。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
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清算组
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
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5.A、D[解析]套汇的特征是自己没有外汇,用不合法手段套取外汇,B、C项不
符合套汇行为的特征,属于逃汇行为。
6.B、C[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
括:(1)背书人的签章;(2)被背书人的名称。背书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背书日期
如未记载,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7.A、C、D[解析]选项B契税属于地方税。
8.A、B、D[解析]累进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即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
率累进税率三种。
9.A、B、C、D[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计算增值税时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我国税法
将八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
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
移送其他机构用予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
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
物无偿赠送他人。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为其中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之一。
10.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准予扣除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
扣除的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
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关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
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A、B、C、D[解析]准予列支和不准列支的项目应熟悉,本题四个选项均属于
不准列支的项目。
12.A、C、D[解析]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免税条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
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
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
13.A、C[解析](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价投资、入股、抵债,视同权属转移,征收契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典当、出租、抵押,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14.B、D[解析]《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因此,A、C项不符合规定。
15.A、D[解析]本题考查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判断题
1.×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合并或者分立的批准。有限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由股
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必须经国务院
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
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合营企业以其全
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3.√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
法解释等规定,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4.×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
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
据责任。
5.×[解析]对混合销售行为要区别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从事货物的生产、
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
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
税。
6.×[解析]本题考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的项目中的公益、救济性
的捐赠。根据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
的部分,准予扣除。而不是可以按照3%计算扣除。
7.×[解析]消费税的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
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8.×[解析]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
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
高适用税额。
9.√[解析](1)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属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
员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10.×[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账簿、凭证管理的规定。此题应为10日内。
四、计算分析题
1.答案:(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0000×(1-10%)+15000+300001/(1-10%)
=170000(元)
应收代缴的消费税=170000×10%=17000(元)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应抵扣的进
项税额=120000×10%+5100+12000×7%=17940(元)
应缴纳增值税=44200-17940=26260(元)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元)
应缴纳增值税=85000-62460=22540(元)
2.答案:(1)计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①每月工资收入8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1~10月份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款=[30000×(1-20%)×30%-2000]×10
=52000(元)
③5月份取得的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④5月份取得借给某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0000×20%=
10000(元)
⑤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款=(3000-800)×20%×(1-30%)=308(元)
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2000+10000+308=62308(元)
五、简答题
1.答案:禁止背书是指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等类似文句,
以禁止票据权利的转让,包括出票人的禁止背书和背书人的禁止背书两种。出票人
的禁止背书应记载在汇票的正面。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将出票人作此背书的汇票转让,
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
承担票据责任。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应记载在汇票的背面。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
书人对其直接被肯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2.答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人是确定的,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确定的,要约的内容必
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
(2)表明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约束。
六、综合题
案例1答案:(1)丙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
例》的规定,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甲公司应当于1月18日前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
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甲公司可以不经过税务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税
收征管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
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公司应于2月16日前缴纳罚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
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收罚款。
(4)丙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
《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
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
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2答案:(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
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
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中,A公司虽未在买卖合同上签章,但B
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A公司已经接受,买卖合同成立。(2)C公司要求判令A公
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的主张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
生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3)甲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
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甲公司提供的盖有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B公司有理由相信A公司有代理权,A公司与B公司签
订的以甲公司为保征人的保证合同有效,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
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b2003041600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