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理人股票期权的计量方法
录入时间:2002-09-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30/2002信息】 经理人股票期权是指公司给予内部高级经
理人员的一种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行
权价格(即股票期权合约的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并有权在一定时期
后将所购入的股票在股票市场上出售以获取行权价和售价之间的差价。
经理人股票期权实质是对经理人进行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安排。作为一种有效的
激励报酬制度,经理人股票期权在美国乃至世界上很多国家的许多公司中得到了应用,
但是如何对股票期权进行计量却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美国先后提出了三种股票
期权的计量方法,它们分别是内在价值法、最小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
内在价值法 早在1972年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25号意见书,
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所谓内在价值就是赠
与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高;反之,其内在价值
就越低。内在价值法的优点是简单易学、易于理解、利于操作,但是存在没有考虑授
权期、股价的变动、无风险利率、股利等与股票期权价值密切相关的因素的缺陷。
最小价值法 在198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修改的第25号意见书中规
定,对股票期权采用与经理人股票期权相关的报酬费用应该在赠与日按照“最小价值”
模型进行计量,确定出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最小价值。如果不考虑利息因素,那么期权
的最小价值就是其内在价值;如果考虑利息因素,股票期权的最小价值就是当前股价
扣除股利和行权价的现值之和。由于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上,股价波动性为零这一假设
不成立,所以最小价值法不常用。但对非公开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其股票非公开上市,
所以可以认为股价波动性为零。对于这类公司来说,最小价值法是经理人股票期权的
一种最佳计量方法。
公允价值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12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要求公司
采用此法计量经理人股票期权。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非强迫和清算的情况下,自愿交
易的双方就一项资产在当前的交易中达成的交易价格。如果存在着活跃的交易市场,
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就是其公允价值;如果没有市场价,公允价值的估计应考虑当前环
境下类似资产的价值和计价技术的影响。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考虑了经理人股票期权的
全部价值。公允价值一经确定,就不再调整,避免了会计处理的混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