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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特殊经济业务的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7-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1/2002信息】 一、用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安排的 采购活动账务处理 (1)由于用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安排采购时,采购资金不并拨入预算单位 账户,而是直接拨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专户,这时,财政总预算会计给政府采购中心 开具“预算拨款凭证”,同时给会计核算中心开具“总预算会计拨款通知书”在预算 单位采购资金归属及列报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有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①财政总预算会计: 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救 ②政府采购中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一某单位 ③会计核算中心: 借: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中心 贷:拨入经费(事业单位为“财政补助收入”) 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单位为”事业收入”) (2)政府采购活动结束,报账单位对商品验收后,开具“商品验收合格单”、采 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商品验收合格单”和原始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①政府采购中心: 借:其他应付款--某单位 贷:银行存款 ②会计核算中心: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等”)或库存材料(事业单位为“材料”) 贷: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中心 如为购置固定资产,则同时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工资中代扣、扣发事项的会计账务处理 对教育基金、医疗保险金、个人贷款利息、损款等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代扣事项 的账务处理 (1)先垫后扣、 ①垫付时,根据报账单位出具的双联便函及“垫付花名表”挂账。 借: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本单位职工一代垫教育基金等 贷:银行存款 ②扣回垫付款时,根据工资表、医疗保险收据、教育基金收据等凭证进行账务处 理。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一人员支出 贷: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本单位职工--代垫教育基金等 贷:银行存款 (2)代扣代缴。 (1)代扣时,根据工资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人员支出 贷:暂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付款”)--教育基金办等单位 贷:银行存款 ②向有关单位缴款时,根据已收到的收据冲账。 借:暂存款(其他应付款)--教育基金办等单位 贷:银行存款 (b20020725002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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