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特殊经济业务的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7-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1/2002信息】 一、用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安排的
采购活动账务处理
(1)由于用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安排采购时,采购资金不并拨入预算单位
账户,而是直接拨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专户,这时,财政总预算会计给政府采购中心
开具“预算拨款凭证”,同时给会计核算中心开具“总预算会计拨款通知书”在预算
单位采购资金归属及列报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有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①财政总预算会计:
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救
②政府采购中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一某单位
③会计核算中心:
借: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中心
贷:拨入经费(事业单位为“财政补助收入”)
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单位为”事业收入”)
(2)政府采购活动结束,报账单位对商品验收后,开具“商品验收合格单”、采
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商品验收合格单”和原始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①政府采购中心:
借:其他应付款--某单位
贷:银行存款
②会计核算中心: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等”)或库存材料(事业单位为“材料”)
贷: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中心
如为购置固定资产,则同时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工资中代扣、扣发事项的会计账务处理
对教育基金、医疗保险金、个人贷款利息、损款等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代扣事项
的账务处理
(1)先垫后扣、
①垫付时,根据报账单位出具的双联便函及“垫付花名表”挂账。
借: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本单位职工一代垫教育基金等
贷:银行存款
②扣回垫付款时,根据工资表、医疗保险收据、教育基金收据等凭证进行账务处
理。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一人员支出
贷:暂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收款”)--本单位职工--代垫教育基金等
贷:银行存款
(2)代扣代缴。
(1)代扣时,根据工资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人员支出
贷:暂存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应付款”)--教育基金办等单位
贷:银行存款
②向有关单位缴款时,根据已收到的收据冲账。
借:暂存款(其他应付款)--教育基金办等单位
贷:银行存款
(b20020725002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