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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制会计和现金流量会计比较

录入时间:2002-06-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6/2002信息】 在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时,会计上有 两种确认基础:一种是应计制,即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和支付,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 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 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到或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一 种是现金制,即以现金的实际收到和支付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不论现 金的收入和支出是为哪一期而发生的,都作为实际收到或支付那一期的收入或支出。 在上述两种会计确认基础上产生两种相应的会计模式:应计制会计和现金流量会计。 应计制会计优越性表现在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时,不是简单地以款项的实际 收到和支出来衡量,而是考虑收入和费用支出的因果关系,通过认定收入和支出为哪 一期发生来确定其归属期。另外,应计制会计使各期的收益比较均衡。美国财务会计 准则委员会指出:以应计制会计为基础的有关企业盈余的信息,通常在表现企业当前 和持续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方面具有优点,因此美国现行的财务呈报以应计制会计为 基础。 尽管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会计处理时都以应计制会计为基础,但是应计制会计 仍然受到现金流量会计强有力的挑战。在证券分析中,这种情况表现得最为明显、突 出。因为采用应计制所确定的利润不是企业所能实际支配的利润,不是现实的现金流 量。特别表现于,在投资分析时从以应计制会计为基础的盈余导向方法向以现金流量 为基础的折现方法转移。推行现金流量会计有以下几点理由:(1)在过去的现金流量 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之间存在某种直接的逻辑关系;(2)现金流量提供了更具有原始色 彩的信息,处理比较简单。(3)现金流量会计因为以现金的实际收支为基础,不存在 如应计制会计一样的分配问题,所以误导性较小。(a20020618008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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