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净利润调整问题
录入时间:2002-0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2/26/2002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已实施
三年了,然而仍有许多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视作畏途。最突出的是对直接法
和间接法下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难以保持平衡。在间接法下,我们将净利润
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调整宗旨是将权责发生制调节为收付实现制,
并将净利润中的非经营活动因素剔除。调整的内容可列示如下:
净利润
加:1、提取的坏帐准备或直接转销的坏帐
2、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3、无形资产的摊销数
4、待摊费用的净减少数(减:增加)
5、预提费用的净增加数
6、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加:7、经营性应付项目净增加额
减:8、经营性应收项目净增加额
9、存货净增加额
加:10、财务费用(投、筹)
减:11、投资净收益
1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资产的净收益
加:13.增值税增加净额
14、收到现金捐赠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其中,第1项至第9项,是对属于经营活动、影响到净利润却没有现金流量,和没
有影响净利润、却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关的因素的调整。前者如计提的固定资产折
旧。后者如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对后者的调整,应注意仅限于经营活动且有现金流
量,否则会使间接法下得出的现金流量不真实。
比如对外投资转出存货,有存货的减少但这是投资活动,不产生现金流量,如在
间接法里进行调整,会表现为经营活动有现金流入,这是不真实的。又如应收帐款的
减少,假设对方以固定资产偿债,不会产生现金流量,如将这笔应收帐款的减少额在
间接法里调整,就会表现出经营活动中有现金流入,可事实并非如此。以上情况,在
间接法的编制中常会遇到,应注意掌握。
因此,对间接法的编制,特别是对这些项目的调整,不是简单地用年初数减去年
末数(即当年的变动数)即可,还应该阅读有关的明细帐,看其中是否有一些不该在
此调整的金额:如预提费用中借款利息的预提;应付帐款以固定资产偿债的部分;发
生债务重组和因债权人不存在而不需偿还的应付帐款;应收帐款中对方以固定资产偿
债的部分等。存货中,接受捐赠和股东投资转入或对外投资转出都是没有现金流量的
存货变动,不能在间接法里调整。
第10项至第12项是对影响了净利润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因素进行调整。这里尤其
要注意财务费用。因为财务费用中,既有经营活动的又有筹资活动的,对财务费用的
调整不是简单地将全年财务费用的发生数全部进行调整,而仅限于对非经营活动的财
务费用进行调整。如何将财务费用在经营活动及非经营活动之间进行分类,并无明确
的规定,这就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人员遵循一条原则:一笔财务费用的现金流
出,如果在直接法下,作为经营活动的流出,则在间接法下,不需对之进行调整;如
果一笔财务费用的现金流出,正表中在筹资活动中进行反映,则在间接法中就要对该
部分财务费用进行调整。
第13、14项是和净利润没有任何联系,但和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因素。增值
税作为一种价外税,不影响收入、费用项目,但收到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增值税进
项税额和向税务部门交纳增值税,有现金的流入或流出。收到现金捐赠计入资本公积,
不影响净利润,但它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所以要添加过去。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
题,对外的现金捐赠支出,同样是经营活动,为什么在间接法中不要单独调整呢?因
为这笔业务,我们已作了这样一笔会计分录: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现金”或
“银行存款”。“营业外支出”会产生减少净利润的影响,站在间接法的角度,已通
过净利润的减少表现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因此,在编制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表时,有一条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律:对于
一些特殊的业务,如对外捐赠存货。对方以非现金资产偿债,可以通过会计分录来考
虑,如果借贷分录的双方均在间接法里有所体现,不需要作特别的调整;如果借贷分
录的双方没有同时在间接法里体现,就要对有些项目进行调整。如对外现金捐赠,借
记“营业外支出”,贷记“现金”;营业外支出影响净利润,现金是现金流量表所要
反映的信息,借贷双方均在间接法里有所体现,因此不需要特别调整。而收到现金捐
赠,所作会计分录为借记“现金”,贷记“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没有在间接法中反
映,所以要通过“收到现金捐赠”进行调整。债务人以固定资产偿债,作为债权人来
说,应收帐款虽然减少了,但并没有现金流入,此时如果简单地以应收帐款的年初数
减去年末数的差额在间接法里调整,显然不妥。因为事实上并没有现金流入,因此,
应收帐款的净减少额中应扣减掉对方以固定资产偿债而减少的这笔应收帐款。如果对
方以存货来偿债,是否也需要如此调整呢?不然,因为借记“原材料”等(存货项目),
贷记“应收帐款”(经营性应收项目),双方都会在间接法里体现,虽然没有现金流
量,但一方面经营性应收减少,应在第8项用“加号”调整,另一方面,存货增加,
应在第9项用“减号”调整,两者正好相互抵销。
为便于说明,举例简述现金流量表间接法需加调整的事项如下:
[例1] 应收帐款年初余额为100万元,年末余额为50万元,其中对方以固定资产
偿债20万元。应收帐款减少了50万元,但现金流入只有30万元(20万元对方以固定资
产偿债是没有现金流量的),在采用间接法时,先确定出经营性应收的净减少额,然
后再对其中没有现金流量的作反向调整。
[例2] 应收帐款年初余额为100万元,年末余额为50万元,其中对方以存货偿债
20万元。同理现金流入只有30万元。但因为以存贷偿债这笔业务,借贷双方均在间接
法里出现,相互报销,因此不需要特地反向调整,其境列与例1不同。
[例3] 存货年初余额为50万元,当年因对外投资转出10万元,年末数为40万元。
存货虽然减少了10万元,但是并没有现金流入,所以要在存货的净减少额中扣除,作
反向调整。
[例4] 存货年初余额为50万元,当年接受捐赠15万元,存货年末数为65万元。
存货虽然增加了15万元,但并没有现金流出,所以要在存货的净增加额中扣除,作反
向调整。
[例5] 应付帐款年初数为80万元,当年以固定资产偿债10万元,年末数为70万
元。应付帐款虽然减少了10万元,但并没有现金流出,所以要在经营性应付项目净减
少额中扣除,作反向调整。
[例6] 应付帐款年初数为45万元,当年以存货偿债5万元,年末数为40万元。应
付帐款虽然减少了5万元,但并没有现金流出。同时,由于这笔业务涉及到的存货和
应付帐款,借贷双方都在间接法里出现,其影响会相互抵销,所以不必作特别的反向
调整,其境列与例5不同。
[例7] 财务费用当年发生额为40万元,其中支付短期借款利息20万元,银行承
兑商业汇票贴现息5万元,预提长期借款利息15万元,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只有
商业汇票贴现息5万元。对财务费用,仅能对其中属于非经营活动的进行调整,如对
财务费用全额加以调整,将导致错误的结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