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及坏账核算的几个问题
录入时间:2002-02-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8/2002信息】 一、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或提供劳务单位收取的款
项,其入账价值包括:价款、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和代垫的运杂费包装费用等。
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时,应考虑有关的折扣、折让因素。
(一)商业折扣与会计记录无关。企业销售商品时,商品价目单上的价格扣除商业
折扣后的净额才是真正的销售价格,按此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二)现金折扣与会计记录有关。由于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现金折扣会影
响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对于现金折扣有两种方法:总价法与净价法。
1、在总价法下,应收账款按企业销售商品的全部价格入账。即按未扣减现金折
扣前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2、在净价法下,应收账款按企业销售商品的全部价格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净
额入账。
例如:企业销售商品价款为1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合同规定现金
折扣条件为:2/10—2/2820—n/30,则在总价法下应收账款入账价值为:10000元;
在净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10000-10000×2%=9800元。
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坏账损失确认的规定
(一)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并
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
备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计提方法、账龄的划分和计提比例,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
(二)在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时,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
收回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不足、发生严重
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
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应收款项。
(三)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
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转入其他应收
款,并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
够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时,或者已到期的应收票据不能收回,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
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坏账准备。除此以外企业不应对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计提相应
坏账准备。
三、坏账准备的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只允许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于每期期末估计坏账损失,
提取坏账准备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不再确认坏账损失,而冲销坏账准
备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坏账损失估计方法有三种,我们在这里只说明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
析法。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下,它是以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
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在账龄分析法下,它是以期末应收款项账龄长短来估
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核算时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其贷方登记计提的坏账准备数
额,以及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损失,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数额,会计期末时该
科目如有余额一般为贷方余额,表示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应特别注意,
平时“坏账准备”科目可能出现借方余额也可能出现贷方余额,但“坏账准备”科目
年末余额一定为贷方余额,并且等于本年估计坏账损失,即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乘以估
计坏账百分比或根据确定的方法按各类账龄分别估计的坏账损失。因此各期估计坏账
损失应同账面上原有的坏账准备进行比较,并调整“坏账准备”科目使之与估计的本
期坏账准备相符。为此在核算时应先确定“坏账准备”科目年末余额,然后在确定本
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额。具体讲有以下三种:
(1)若调整前“坏账准备”科目为借方余额,应按本期估计坏账损失数额加上调
整前“坏账准备”科目为借方余额作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
(2)若调整前“坏账准备”科目为贷方余额,而且贷方余额小于本期估计坏账损
失数额,应按“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小于本期估计坏账损失数额的差额作为本期
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
(3)若调整前“坏账准备”科目为贷方余额,而且贷方余额大于本期估计坏账损
失数额,应按“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大于本期估计坏账损失数额的差额冲减多计
提坏账准备的数额。
无论哪种情况,在调整“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后,“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应
正好等于本期所估计的坏账数额。
此外,在备抵法下,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以后又收回,则应按收回的数额,
先编制“还原”会计分录,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借记“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然后再编制正常收回款项
的会计分录,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例如:某企业2000年期初“坏账准备”科目余额2000元,本期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3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800000元;2001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1000元,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1000000元;2002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26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60000元。
计提百分比为0.5%。会计处理如下:
(1)2000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00元时:
借:坏账准备 3000
贷:应收账款 3000
(2)2000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
年末“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800000×0.5%=4000(元)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为借方余额:
3000-2000=1000(元)
本年应补提坏账准备的数额为:4000+1000=5000(元)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坏账准备 5000
(3)2001实际发生坏账损失1000元时:
借:坏账准备 1000
贷:应收账款 1000
(4)2001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
年末“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1000000×0.5%=5000(元)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为贷方余额:
4000-1000=3000(元)
本年应补提坏账准备的数额为:5000-3000=2000(元)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坏账准备 2000
(5)2002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2600元时:
借:坏账准备 2600
贷:应由账款 2600
(6)2002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
年末“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460000×0.5%=2300(元)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为贷方余额:
5000-2600=2400(元)
本年应冲销多提坏账准备的数额为:2400-2300=100(元)
借:坏账准备 100
贷:管理费用 100(b20020131007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