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无形资产(2)
录入时间:2001-10-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5/2001信息】 (六)企业自行研究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
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对于企业自行研究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按依法取得该项权
利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
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
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且,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
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资本化。
例7-5 某公司为研制某项技术,研制期间该项费用单独核算,耗用材料的价款
为100000元,支付工资为50000元,其他费用2000元,全部费用均以
银行存款付讫。下一年度该项技术获得成功,并申请了专利,又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各
项费用20000元。
研制开发期间内,
借: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 152000
贷:银行存款 152000
在该项技术获得成功并申请了专利权后,
借:无形资产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三、无形资产的出售与出租
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转让。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可以有两种方式:一
是转让所有权,即出售;二是转让使用权,即出租。
(一)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该项
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
额,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
等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账户或借记“营业外支
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账户。
例7-6 某企业转让一项专有技术的所有权,转让时该专有技术的账面价值为5
0000元,转让收入为70000元,款项均通过银行收付。应交纳的营业税为3
500元。
该项无形资产没有计提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 70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500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16500
(二)出租
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出让方仅将无形资产的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企业,出
让方不丧失原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受让方只有根据合同的规
定进行使用的权利。因此,出让方无需改变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无形资产取得
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派出
技术服务人员的费用等)作为其他业务支出、记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例7-7 某企业将其一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给乙企业,取得转让收入30000
元,提供咨询服务等耗用材料2000元,发生工资费用3000元及其他费用10
00元,款项通过银行收付。
(1)取得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2)结转转让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7000
贷:原材料 2000
应付工资 3000
银行存款 1000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一)摊销期限
由于各种不同的无形资产在其价值上具有不确定性,而且在生产经营中的受益期
不一,并难以预计。在理论上对无形资产是否进行摊销,见解不一。但是,按照我国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企业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
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
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
年限摊销;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
年限摊销;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
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
0年。
(二)摊销方法
由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所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采用平均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的年摊销额=无形资产的原值/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月摊销额=无形资产年摊销额÷12
(三)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的价值,直接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作企业的管理费用处理。
为了提供无形资产原始成本和累计摊销数额等详细资料,在更换无形资产明细账时,
应注明每项无形资产的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减去摊余价值,即为累计摊销额。
例7--8 某企业本月无形资产摊销额计算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入账价值 摊销期(月) 本月摊销额
专利权A 18000 60 300
专利权B 360000 180 2000
专利权C 42000 60 700
土地使用权 720000 360 2000
合计 5000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5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A 300
专利权B 2000
专利权C 700
土地使用权 2000
五、无形资产的注销与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
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无形资产。
(一)无形贸产注销与减值准备的确定
1.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形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
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3.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形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
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4.无形资产应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二)无形资产注销与计提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
1.账户设置。为了核算核算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账户,该账户的借方核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而增
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以及所注销的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贷方核算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为企业已提取的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作为无形资产的减项。
2.账务处理。第一,在需要注销某项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即将某项无形资产的
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情况下,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无形资产”账
户。第二,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即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
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
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的金
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账户。
例7-9 某企业有A、B两项专利权。第一年年末,A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500
0元,符合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规定,B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8600元。
B专利权应当计提3000元的减值准备。第二年年末,B专利权的价值得以恢复15
00元。第三年年末,B专利权的价值又得以恢复2000元。
第一年年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无形资产--A专利权 5000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
第二年年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
第三年年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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