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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讲解:财务会计报告——现金流量表(2)

录入时间:2001-10-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6/2001信息】 六、现金流量表的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 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 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 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 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 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 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 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 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项目,现包括在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 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项目可根 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 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 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 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 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企业支付 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3)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 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 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 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 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 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 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 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包括 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 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 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 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 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 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不在 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 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中。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 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 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 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反映更能反映处置活 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且由于金额不大,故以净额反映。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 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 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 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 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 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 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的其 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 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在本项目中反映,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在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 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 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企业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 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 “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等科目的记录 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 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中反映。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均包括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 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 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 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 询等费用,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 映。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 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 (2)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现金”、 “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 录分析填列。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 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 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 付股利”、“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 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中。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 录分析填列。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 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支付的其他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 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 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当期发生的外币业务,也可不必逐笔计算汇率变动对现 金的影响,可以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与报表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例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 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企 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从利润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 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进行调节。本项目可 根据“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折旧。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的包括在管 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 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 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 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 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 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本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及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时,计入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 的计入营业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 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 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 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 有变现的部分,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 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这两个项目可根据“无 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待摊费用的减少。待摊费用减少,表明本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超过了发生的待摊费用。待摊费用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营业费用, 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 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 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由 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 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发生待摊费用时,需要支付现金,但是, 却没有从净利润中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扣 除。基于此,待摊费用的期末余额超过期初余额的差额,需要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时,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待摊费用”项目的期初、期 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5.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预提费用的增加。预提费用增加,表明本期发生的预提费用 超过了使用的预提费用。发生预提费用时,有的计入制造费用,有的计入营业费用, 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财务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中的部 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 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 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 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使用预 提费用时,需要支付现金,但是,却没有从净利润中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的 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净损 失。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 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 需要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 填列。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企业发生的固定资 产报废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 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减去固定资产盘盈收益 后的差额填列。 8.财务费用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应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 财务费用,可以分别归属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其中,属于经营活动的 部分,本身就应该在计算净利润时予以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时,不需要调节。与此相对应,属于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 时也从中扣除,但是,这部分发生的现金流出不属于经营活动范畴,所以,在将净利 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 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9.投资损失(减:收益)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企业发生的投资 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 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10.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递延税款净增加或净减少。企业发生递延税款贷项,与其相 对应的是所得税,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同样的道理,企业发生递延税 款借项,需要予以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 贷项”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 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正数填列; “递延税 款借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 差额,以“-”号填列。 11.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在不存在赊购情况下,如果某一 期间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耗用外,还余留了一部分, 即除了为当期销货成本包含的存货发生支出外,还为增加的存货发生了现金流出, 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从中扣除;反之,如果某一期 间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生产过程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 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时,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数、期末数之 间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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