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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8-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4/2001信息】 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企业之间 产品品种和质量的竞争愈演愈烈,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相应的企业的研究 与开发费用所占企业总支出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研究与开发活动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 展的生命线。但是,关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迄今为止仍未形成统一意见, 我国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相当模糊。 参考国内和国际上现有的一些对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一 种新思路。其中心思想有两点:①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借鉴固定资产核算时采用的“在 建工程”账户,设立一个“在建无形资产”账户来归集各项费用,待研究开发项目结 束后再将其转入“管理费用”或“无形资产”账户。②在研究开发尚未结束的会计期 末,借鉴应收账款核算所采用的备抵账户,设立一个“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账户,以 避免未来研究开发失败对当期利润造成巨大影响。具体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1、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用“在建无形资产”账户归集发生的各项费用。借:在 建无形资产;贷: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 2、在会计期末,估计未来研究开发成功的可能性,按一定比例计提“研究开发 失败准备”。借:管理费用;贷:研究开发失败准备。 3、某研究开发项目结束并获得成功,按该项后所发生的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无形 资产的价值,同时将已计提的“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转回。借:无形资产;贷:在建 无形资产。同时,借: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管理费用。 4、某研究开发项目宣告失败,按其已发生的费用扣除已计提的“研究开发失败 准备”后的余额结转计入当期损失。借:管理费用,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在建无 形资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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