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新世纪变革--利润及利润分配会计
录入时间:2001-08-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3/2001信息】 从总体上看,《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等概念方面以及关于期未
结转利润、计提所得税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面基本相同,但《企业会计制度》强
化和明确了利润的概念和利润核算的频率,修改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利
润和利润分配核算的部分内容,并增加了分派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利润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54条规定:“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
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企业会计制度》第106条规定:“利
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上述
两种定义均将利润视为“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其不同之处在于:
1.《企业会计制度》比《企业会计准则》的措辞更严谨,前者使用“一定会计
期间”,后者使用“一定期间”。“会计期间”显然比一般意义上的“期间”更为具
体,因为利润仅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转,故利润这个概念仅用于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经
营成果,而并不能反映任意期间的经营成果。
2.《企业会计制度》将利润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项,而《企业
会计准则》将利润分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三项。前者的分类更
为科学合理。首先,前者的分类便于编制多步式利润表,后者的分类从内容上看反映
了单步式利润表的编制基础,但按后者编制的利润表仍为多步式利润表,从这一点看
似有逻辑上的矛盾。其次,前者的分类比后者的分类更便于进行财务报表分析,因为
前者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加工处理,蕴含了大量的信息,包括:①营
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营业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②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
外收入-营业外支出;③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而后者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仅作
了单一的处理,其信息含量比前者明显要少。再次,后者的分类还存在一个缺陷,即
将利润仅分成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这三个项目,这种分类方式可
能并不能充分反映某些收入的性质。例如,补贴收入在原《企业会计制度》不应划归
到营业外收入项目中,但如果补贴收入占利润的比重较大时,将其合并到营业外收入
项目中便不能充分反映其性质。
二、利润的核算
1.《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均用“本年利润”科目核算
利润。不过,后者规定“本年利润”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
总额;而前者规定“本年利润”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由于
利润总额一般指的是税前利润,故“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所以上述区别的
关键在于对所得税项目的处理上,即是所得税项目应视为利润分配,还是视为费用处
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持利润分配观,把所得税项目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不设置
所得税项目,所以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是利润(或亏损)总额。而《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制度》虽然认为“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总
额,但实际上:采用的是费用观。严格说来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一旦“所得税”科目
的期末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则本年利润所代表的是净利润而非利润总额。《企业
会计制度》对所得税采用的是费用观,把所得税视为费用。从而需单独设置“所得税”
科目,以将“所得税”科目的期末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所以“本年利润”
科目核算的是净利润(或净亏损),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惯例。
2.《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期未结转利润方面的会计
处理的区别在于,前者末使用“折扣和折让”、“存货跌价损失”科目。在《企业会
计制度》中,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在实际发生时记
入当期财务费用。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给予的
现金折扣,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的账款,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等科目。而销售折让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直接给予购买方的折让,在实际发生时直接
抵减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
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
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不单独设置“存货跌价损失”科目,而直接在“管理
费用”科目中核算按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
货跌价准备”科目。
3.《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利润表为月报、中期报告和年报。此处中期
报告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制度》规
定利润表为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是指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报告的统称;
《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企业,
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
三、利润润分配的核算
1.《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的顺序为:①用盈余公积补亏;
②提取盈余公积;③提取法定公益金;④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⑤分配股票股利;
⑥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
润分配”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
润”明细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为:①用盈余公积补亏;②提取盈余公积
和法定公益金;③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④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投资;
⑤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⑥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⑦根
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
数;⑧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⑨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⑩按规定留给
企业的单项留利;(11)按规定补充流动资本;(12)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
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将
“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2.《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利润分配项目方面的区别:
①用盈余公积补亏时,以“其他转入”科目取代“盈余公积转入”科目;②新增分派
股票股利内容,即在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一转作资本(或股本)
的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③《企业会计制度》增加
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即“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
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以下试举例说明其会
计处理之区别。
例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0000元。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下,
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借:盈余公积20000元;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20
000元。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借:盈余公积20000元;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20000元。
例2.企业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10000元。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应作的
会计分录为: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10000元;贷:股本100
00元。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下,仅需在备忘薄中记录,而无需作会计分录。
例3.外商投资企业提取储备基金20000元、企业发展基金10000元。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2000
0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10000元;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20000元、
--企业发展基金10000元。
例4.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10000元归还投资。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应
作的会计分录为: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10000元;贷:盈余公积--利润
归还投资10000元。
例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0000元。在《企
业会计制度》下,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借:利润分配-一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
0000元;贷:应付福利费10000元。
例6.按规定用税前利润10000元归还各种借款,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20
000元,以及补充流动资本5000元。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应作的会计分录
为: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10000元、--单项留用的利润20000元、
--补充流动资本5000元;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30000元、--补充流
动资本5000元。
例3至例6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均未明确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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