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与合并价差的关系?
录入时间:2001-08-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6/2001信息】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是指投资企业投资时,
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从理论上讲,投资成本
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按公允价值计算的
所有者权益高于账面价值,或被投资单位有未入账的商誉。在这种情况下,低估的资
产或未入账的商誉,在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时,也按低估的资产价值确定其折旧、摊
销费用,从而虚增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在按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的利润也
会虚增;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则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
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产生的负商誉。在这种情况下,高估的
资产或未入账的负商誉,在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时,按高估的资产价值确定,从虚减
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在按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的利润也会虚减。
投资准则对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采取了
较为简单的方法,即无论是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还是
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均不作区分,统一作为股权投资
差额处理,并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
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推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
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
的期限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合并价差是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少数股东
权益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抵用时产生的差异,以及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差异,如外
币折合差额等。在不存在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股权投资差额是合并价差的重要组成部
分,当股权投资差额逐渐摊销至零时,合并价差中的股权投资差额也逐渐减少至零。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既反映了合并价差的金额,同时也反映了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
价差中所占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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