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利发放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8-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0/2001信息】 股利是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从股份有
限公司净收益中分得的投资报酬。股利有多种发放形式,我国现行的发放形式一般是
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由于发放股利的形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尽相同。
1.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现金股利是以货币、支票、汇兑等方式支付的股利。
股份公司发放现金股利,不仅可以增强股东的信心,还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最终由股东大
会批准,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为了使年度会计报表能够
推确反映当年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应当根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
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并将其列入当期的利润分配表。如
果股东大会最终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之间存在差异,
那么,按照我国现行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该差异应采取调整当期利润分配项目年初
数的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增加应分配现金股利,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如果减少应分配现金股利,则应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公司在
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还应当调整利润分配表中“应付普通股股利”和“未分配利润”
项目的上年实际数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股票股利是以股票形式发放的一种股利。在公司董事
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涉及到分配股票股利时,对其中的
股票股利不需进行帐务处理,但应当在其对外作出的会计报表中予以披露。公司应当
在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且办理了增资手续后,按照实际发
放股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利润分配”科目,按照实际发放股票的票面金额,贷记
“股本”科目,按照股票股利的金额与实际发放股票的票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
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会计处理的区别。一是现金股利在董事会确定利润分配
方案后,必须进行帐务处理;而股票股利在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时不需进行帐务
处理,只需在当期会计报表中披露。二是现金股利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董事会提请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之间发生差异时,必须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
数或上年数;而股票股利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并实际发放时,直接进行帐务
处理,不需进行调整。三是现金股利在实现净利润当年的利润表中反映;而股票股利
则是作为发放股票股利当年的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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