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外销货物超税负返还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8-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2/2001信息】 按税法规定,生产企业在一个季度内销售
给出口企业和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货物金额占该企业全部销售额的50%以上,并已开
具货物(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对其多缴纳而又未抵减完的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退还,也可抵减下期应纳税款。这就涉及到超税负返还的税收与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核算超税负税款,关键在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范性以及核算的准确性,否则,
不仅给税务机关审批超税负返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也影响企业超税负部分的税
款的及时返还。
例: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产品大部分销售给外贸企业用于出口,
2000年三季度共实现销售收入1080万元,其中售给外贸企业1025万元(假定1999年末
无进项税额,也无上期留抵税额,适用税率17%)。由于企业外销产品按专用缴款书
预交的税金与其实现的税金不一致,因而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其具体处处理方法主
要有以下三种:
(一)企业外销产品按专用缴款书予交税金小于当月实现税金,其不足部分应补
缴入库。
7月,(1)假设该企业当月购进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已验收入库,
贷款已支付。应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0
(2)销售给外贸企业430万元,售给其他企业1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
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款已通过银行支付,货款已存入银行。应作会计分录:
销售给外资企业时,
借:银行存款 5031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43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31000
开具专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其预交税金为22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22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销售给其他企业时,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月终结转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8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8000
次月10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 18000
贷:银行存款18000
(二)外销产品预交税金大于当月实现税金,其多交部分应借记“应交税金一未
交增值税”科目。
8月,(1)假设该企业当月购进原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已验收入库,
货款已支付。应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0
(2)销售给外贸企业285万元,其他企业 20万元(条件同上)。应作会计分
录:
销售给外贸企业时,
借:银行存款 33345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85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4500
开具专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其预交税金为2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销售给其他企业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换额) 34000
月终结转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1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1500
(三)企业当月未实现税金,其外销产品预交税金,应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
值税”科目。
9月,(1)假设该企业当月购进原材料410万元,进项税额69.7万元,已验收入
库,货款已支付。应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41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97000
贷:银行存款4797000
(2)销售给外贸企业310万元,售给其他企业25万元(条件同上)。应作会计
分录:
售给外贸企业时,
借:银行存款3627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3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7000
开具专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其预交税金为 20万元。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销售给其他企业时,
借:银行存款2925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5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00
月终结转时,
借: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200000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0000
9月底,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可以看出,该企业在7-9月累
计多交税款22.15万元。企业办理超税负返还时,应提供有关超交税款的资料向税务
机关申请返还,当收到税务机关批复时,应及时冲减“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方余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215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21500
生产企业超税负税款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核算,而
是通过“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季末,“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方余额,即反映企业累计多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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