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间的计算方法
录入时间:2001-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1信息】 1、应收帐款周转率是销售额与平均应收账
款之比。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平均应收财款
式中:“销售额”,是指赊销净额,即扣除了现金折扣后的赊销额。应当注意的
是,这里不可使用赊销售总额(按商品原价反映的赊销额),更不可包括现销额在内。
“平均应收账款”是指年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之和除以2。
应收账款周转率表现的是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从一个侧面反映
了应收账款的流动程度。该指标值越高,说明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
2、平均收账期间 其计算公式是:
360
平均收账期间= ————————
应收账款周转率
评价这一指标的标准,是企业赊销条件中规定的放出账款期限。如果实际收回账
款所需天数超过了规定的账款偿还期限,说明顾客付款拖欠;若超过偿还期限较多,
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就很大。这一指标超过偿还期限,还说明因催收账款不力,企业
有过多的营运资金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已经影响了正常的资金周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