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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

录入时间:2001-06-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1/2001信息】 市场比较法又称比较法、市价比较法或市 场资料比较法。即在求取待评估土地价格时,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内发生交易的类似土 地进行对照比较,并根据已发生交易的土地价格,经过各种因素修正后,求得待估土 地的价格。其一般公式可以表述为:   待估土地价格=比较参照案例土地价格×[正常情况/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值 (待估)/区域因素值(案例)]×[个别因素值(待估)/个别因素值(案例)] × [价格指数(待估)/价格指数(案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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