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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长期债券投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录入时间:2001-06-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8/2001信息】 投资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成本是企业 购入长期债券时所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买价以及相关费用。但同时,投资准则又规 定,企业购入长期债券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较大的可以在债券持有期间内分期摊销计人损益。投资准则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重要 性原则,即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果占企业当期实现的营业利润 的比重很小,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并不足以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的,可以将发生的 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发生的相关费用占企业当期实现营业利润的比重较大 (如超过当期实现营业利润的10%及以上),可以先计人投资成本,并在债券持有期 间内摊销计入损益。   由于在计算债券溢折价时,是按扣除计人投资成本的相关费用后计算确定的,即 债券溢折价真正反映买价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而在会计核算时将计入投资成本的 债券相关费用在“长期债权投资”中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并在每期计提利息,摊销溢 折价时分摊计入损益。按投资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后,待债券到期时,“长期债 梳投资”相关债券的账面余额为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则账面余 额为债券面值。 法规依据: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1402 长期债券投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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