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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录入时间:2001-05-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9/2001信息】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 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长短期借款的利息、与借款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融资租赁所形成的融资租赁费、作为利息费 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般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于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 费用;二是予以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借款费用作为用其所购置的资产的一部 分历史成本入账。 国际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借款费用应于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一项费用,而不管借 款如何使用。同时,作为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也允许那些可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购 置、建造或生产成本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里的相关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 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对于为获得某项相关资产而特别借入的资金, 其应通过资本化计入该资产成本组成部分的借款费用金额,应以本期内发生在借款 上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进行短期投资而获得投资收益来确定。 开始资本化的时间一般为资产支出发生时、借款费用发生时、为使资产达到其预 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停止资本化的时间为:在使相 关资产达到其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必要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完成时;如果相关资 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该部分达到预 期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必要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停止。 如资产的任何一部分都必须在所有组成部分全部完工后才能交付使用,应在整个资产 全部交付使用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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