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核算需要设置哪些科目?
录入时间:2001-05-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9/2001信息】 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核算,一般需要设置以
下科目:
1."短期投资"。核算企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
投资。在此科目下,应按股票、债券等不同投资性质和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企业持有各种长期股权性质的投资。在此科目下,应
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债权投资"。核算企业持有各种长期债权性质的投资。同时应设置"长
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明细科目,并按其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核算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计提的市
价低于成本的损失准备。
5."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长期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
6"应收股利"。核算投资应收的现金股利。
7."应收利息"。核算企业持有的分期付息债权投资应收的利息。企业持有的到
期还本付息债权投资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8."投资收益"。核算企业投资所发生的损益。本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科目中,结转后无余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