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如何准确理解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被可靠地估计?
录入时间:2001-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1信息】 在前面讨论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时,
我们曾粗略地谈到了如何才能判定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被可靠
地估计。由于这对于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来说非常重要,所以下面我们
再详细地对这-问题进行论述。
对固定造价合同来说,只有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时,才能认为其结果能够被可靠地
估计。这四个条件是: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般说来,建造承包商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中的合同总金额是确定合同总收入的基
本依据,也是合同总收入的主要部分。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总金额,且订立
的合同是合法的,则说明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反之,则意味着合同总收入不
能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它表现为资产的增加
(如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增加等),或表现为负债的减少(如用合同价款抵偿负债
等),或表现为两者兼而有之。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意味着企业能
够收回建造合同中标明的工程价款。
建造合同的工程价款能否收回,取决于客户与建造承包商双方是否都能够正常履
行合同。客户能否履行合同,要看其信用状况是否良好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状况是否正
常。一般地,如果客户信用良好,其生产经营活动也能正常地进行,则意味着客户能
够履行合同,即意味着客户能够按照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按期办理工程价款
结算和支付进度款;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客户破产或死亡、客户的财务支付出现
严重困难、或非常原因使客户的生产或生存环境严重恶化等,都意味着客户已不能正
常履行合同条款。而对建造承包商来说,他能否履行合同关键在于他能否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建造合同。如果有情况表明建造承包商能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造合
同,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反之,如果有情况表明建造承包商不能保质、
保量、按期完成建造合同,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
如果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双方都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能够收回
工程价款,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反之,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不能够收回工程价款,
经济利益不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回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
认。
合同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意味着建造承包商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已经
和正在为完成合同而进台工程施工,并已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达到了一定的工程进
度,对将要完成的工程量也能够作出科学、可靠地测定。如果建造承包商尚未动工,
或刚刚开工、尚未形成一定的工程量,对将要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够作出科学、可靠地
测定,则表明合同完工进度不能可靠地测定。
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否可靠地确定,关键在于建造承包商是否已建立了
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能否对为完成合同尚需
发生的合同成本作出科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承包商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成本
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并对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能
够作出科学、可靠地估计,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能够可靠地确定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
的成本;反之,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不能可靠地确定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
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否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关键在于建造承
包商能否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如果建造承包商能够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即建立各种财产物
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
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
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能够划清资本性
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
限,未完工合同成本与已完工合同成本的界限,则说明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
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反之,则意味着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不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成本加成合同而言,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时,才能认为其结果可以可靠地估
计;这两个条件是: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成本加成合同来说,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一般已在合同中进行了相应规定。合
同成本是确认合同造价的基础,也是确定其完工进度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其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建造承包商为完成成本加
成合同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地记录,并合理归集到该
成本核算对象中,则表明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反之,则意味着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能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