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重点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1-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1信息】 投资准则的制定和颁布基本出发点是规范
投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从而真实、客观地反映投资的价值,为企业进一
步分析投资变动的原因和下一步做出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投资准则的重点在于:
(1)投资损益的确认。
企业的投资出于不同的经营需要,其主要目的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一是有效地
利用闲置资金。企业用正常经营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购入各种可随时变现的证券或资产,
从而取得一定的收益;二是影响或控制其他企业的经济业务,如企业为保障长久的
产品销路或争取扩大产品销路,购买并长期持有其客户发行的若干份额股票,或者企
业为保障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供应购买这些供应原单位所发行的若干份额的股票,从而
影响或控制相关企业的营运政策;三是为企业将来扩大经营规模准备条件。如企业购
置土地或房屋,不是为满足当前经营之需要,而是为了将来某一时期发展经营业务的
需要等。上述三种目的中,基于第一种目的的投资,期限比较短,它是为了获取近期
利益,通常属于短期投资。由此可见,短期投资的目的不在于长期持有,而是于市价
有利时,随时处置以获取利益。因此,短期投资核算的重点应放在处置收益上,而非
持有收益上。基于此点考虑,投资准则将企业持有短期投资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
利息,于收到时,视同短期投资的收回直接冲减短期投资成本,而不做投资收益处理;
上述三种目的中,基于第二种、第三种目的的投资,通常期限较长,而且是为了获
取远期利益,属于长期投资。由此可见,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是随时处置,
因此持有收益的获得是至关重要的,除非投资企业发现持有长期投资已无利可图或投
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策略发生变更时,投资企业才会处置长期投资。因而,长期投资
损益的核算就应分别体现持有损益和处置损益。由于长期投资的对象不同,投资时的
市场价格情况不同,所以企业长期投资持有损益的内容也不相同:对于长期债投资来
说,投资持有损益是按期计算的应计利息扣除相关费用的摊销数和溢价摊销数或加上
折价摊销数后的余额;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的企业来讲,持有损益就是投
资企业按股权比例所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部分;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成本法的企业来讲,持有损益就是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
润的分配额。
(2)投资帐面价值的调整。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的各种资产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而不考虑随后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核算,有助于各项资产、
负债项目的确认、计量结果的检查和控制。但应该注意,与其他资产不同,投资是一
种风险性资产,它受市场和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它的实际价值会随着时间、
地点的变化而发生变动,因此,有必要对投资价值适时进行调整,从而提供两方面
的资料:一是提供投资的历史成本价值资料;二是提供由于市场价格下降或被投资企
业财务状况发生剧烈恶化致使企业投资价值发生减损的资料。基于这种考虑,投资准
则规定企业应对投资计提投资损失准备。即:对于短期投资来讲,应于会计期末时,
比较短期投资的市价与成本,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计提投资
损失准备;对于长期投资来讲,应对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当未
来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帐面价值时,应将其差额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不足冲抵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也就是说,期未资产负债表上
投资的真正价值应该是帐面余额扣除损失准备后的金额。由此可见,损失准备的计提,
一方面使投资价值更接近于其真实价值,避免或减少虚假资产价值对投资者的误导
和所产生的盲目投资活动,另一方面也增强了企业抗拒风险的能力。
(3)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种方法。
投资准则中规定长期股权投投资的核算方法可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而划分两者
的依据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具有上述
三种关系,可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
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府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正确理解控
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是正确使用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前提。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
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
整"等项目进行核算,以适应明晰产权关系,提供详细的产权投资资料的要求。这样,
可以使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的了解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占有的份额
以及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组成项目、变动结果和原因,从而间接地掌握被投资企业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