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不涉及或有收益,债权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5-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5/2001信息】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不涉及或有收益,则在重组日,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大于将来应
收金额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失。"将来应收金额",一般为将来应收债
权面值(或本金、原值),如应收帐款;如有利息,还应加上将来应收利息。例如,将
价值50000元的债券展期一年,年利率为5%,将来应收金额为50000+
50000×5%=52500元。
例7.英康公司持有开源公司的应收票据10000元,票据到期时,累计利息
1000元,开源公司支付了利息,同时,由于开源公司财务陷入困境,英康公司同
意将开源公司的票据期限延长二年,并减少本金2000元。假设英康公司没有对应
收票据计提准备
英康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收票据的帐面余额和将来应收金额的差额:
应收票据的帐面余额 10000元
其中:面值 10 000元
应计利息 0元
减:将来应收金额(10000-2000) 8000元
差额 2000元
由于没有对应收票据计提准备,差额2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收票据--应计利息 1000
借:应收帐款 8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1000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