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债务人应该披露的信息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1-05-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5/2001信息】 1.对于债务人而言,关于债务重组披露,
存在一些争议,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转让损益要不要在报表上分别反映?如要,债
务重组收益又如何反映?
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转让损益均在营业外
支出(收入)中核算,区别开来并单独反映没有必要。在债务重组准则中采纳的是另一
种意见,认为,债务重组对于债务人而言,是一个特殊事项,其结果是债务人获得债
务重组收益。这种收益与企业日常经济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前者属
于非常项目,而后者则属于正常收益。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与资产转让收益分别反
映,将会掩盖债务重组收益与正常收益之间的区别,而这与会计报表的目标是相违背
的。因为这样做不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要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利于证券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也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2.债务人按照规定应该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1)债务重组方式。说明企业债务重组是以准则规定的四种方式中的哪一种进行
的?如是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还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或上述三种方式
的组合。
(2)债务重组收益总额。准则所规范的债务重组是以债权人作出金额上的让步为
特征的,没有金额让步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准则规范的范畴,因此,只要按照本准则进
行债务重组,债权人必定作出让步,则债务人因此而获益。对于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所
取得的债务重组收益必须予以披露。但是债务人可能发生多项债务重组,并产生多项
债务重组收益。本准则仅要求披露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总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债
务重组的收益金额;
(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在我国资本的增减必须按
照法律程序进行,同样,债务重组中,由于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
加额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因此,企业必须对债务转为资本所
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予以如实披露,以接受报表使用者的监督。对于股份有
限公司,应披露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增加额;对于其他企业,应披露债务转为
资本所导致的实收资本增加额。债务人可能有多项债务重组涉及债务转为资本,仅要
求披露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总增加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债务重
组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
(4)或有支出。债务人可能有多项债务重组涉及或有支出,仅要求汇总披露或有
支出金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或有支出金额。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其他企业,在披露债务重组收益时,均应
掌握重要性原则,如果债务重组收益金额本身并不重大,那么也可以不单独反映。此
外,对于上市公司,如果金额重大,债务重组收益,应放在"非常项目"附表中反映,
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对于其他企业,如金额重大,债务重组收益,应特别地在报表
附注中作详细的说明。特别地,债务人以其产品或商品抵债以进行债务重组时,其应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债务重组而实现的销售收入。
例15 英康公司持有开源公司承兑的不带息应收票据100000元,票据到
期,由于开源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法院裁定,发生债务重组,重组协议规定:开源
转让一台设备以清偿35000元债务,将55000元的债务转为5%的股权,一
年后再支付8000元偿清剩余债务。假设这台设备的原值为50000元,累计折
旧为20000元,评估确认的原价为50000元,评估确认的净价为35000
元,开源公司重新注册的资本为1000000元,英康公司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
权的评估确认价为55000元。
开源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信息:××××年×月×日,经法院裁定,
公司转让给英康公司一台设备和5%的股权、并一年后再支付8000元以清偿某
100000元带息应村票据,公司获得了2000元债务重组收益,转让设备获得
了5000元的转让资产收益,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分别增加50000元和500
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