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如何进行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1-05-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4/2001信息】 银行贷款按发放贷款的条件,可划分为信
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按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指以第三
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
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质押
贷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而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指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1)信用贷款利息收入的核算
例47 A银行办理一笔短期信用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5000 000元。经
信贷部门审批后,与B企业签订合同,由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发放的转帐,将贷款转入A
企业存款帐户。
贷款发放时,A银行应作分录:
借:短期贷款 5000000
贷:活期存款 5000000
贷款利息计算按结息期不同,分为定期结息与逐笔结息两种。
定期结息是银行在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帐户余额表计算累计
贷款积数,登记贷款计息帐户积数表,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其公式为:
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日利率
其中,累计贷款计息积数=还款金额×天数
如上例A银行于6月5日向B企业发放的贷款,月利率为9‰,期限3个月,则6
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为:
5000000×16×9‰/30=24000(元)
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利息 24000
贷:利息收入 24000
到期日还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5000000×76×9‰/30=114000(元)
114000+24000=138000(元)
到期日,如B企业存款帐户有足够的余额来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则A银行应作分
录:
借:活期存款 5138000
贷:短期贷款 50000000
利息收入 114000
应收利息 24000
如果借款企业存款帐户没有钱,银行会计部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贷款利
息记入"应收利息"帐户,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114000
贷:利息收入 114000
对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银行要按规定加收罚息。
假定该笔贷款B企业于9月8日才归还,银行按日利率2‰收取罚息。
逾期贷款利息=5138000×2‰×3=30828
则银行应作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 5168828
贷:短期贷款 50000000
利息收入 138000
应收利息 30828
逐笔计息也叫利随本息的结息方式。它是指银行应在借款单位还款时,按放款之
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计算贷款利息公式为:
贷款利息=还款金额×天数×日利率
本例到期日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5000000×92×9‰/30=138000(元)
如B企业存款帐户有足够的余额,A银行应作分录:
借:活期存款 5138000
贷:短期贷款 50000000
利息收入 138000
如B企业帐户无钱,A银行方作分录:
借:应收利息 138000
贷:利息收入 138000
关于逾期贷款的处理同上。
(2)担保贷款利息收入的核算
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质押和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及利息收入的
核算,同担保贷款相同。下面主要介绍质押和抵押贷款。
对于质押和抵押贷款,其利息收入可能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贷款到期收回的利息
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处理其抵押物和质物,以补偿质
押和抵押贷款而形成的利息收入。
例48 A企业申请抵押贷款1000000元,抵押物为企业的房屋,帐面原
值2200000元,已提折旧500000元。则银行应作如下分录:
借:抵押贷款 1 000000
贷:活期存款 1000000
假设此笔贷款到期利息为90000元,到期收回本息,则应作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 1090000
贷:抵押贷款 1 000000
利息收入 90000
办完还贷手续后,质押物应随即交借款方,并销记表外科目和登记簿。
如果A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则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物和质物,以补偿质
押和抵押贷款。
银行处理抵押、质押物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第一,将质押、抵押物拍卖。拍卖后所得净收入高于贷款本金时,以拍卖所得净
收入高于贷款本金的部分,确认利息收入,但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不超过按合同或协
议银行应收取的利息。
如银行将A企业的房屋拍卖,拍卖后所得净收入为1005000元,应作会计
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款项 1 005000
贷:抵押贷款 1000000
利息收入 5000
如银行将A企业房屋拍卖,拍卖后所得净收入为1100000元,应作会计分
录为:
借:存放同业款项 1100000
贷:抵押贷款 1 000000
利息收入 5000
活期存款 10000
当拍卖后所得净收入低于贷款本金时,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提取的呆帐准备
金中核销。
如银行将A企业的房屋拍卖后所得为900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款项 900000
贷:款呆帐准备 100000
贷:抵押贷款 1000000
如果银行预计了利息收入,则应将应收利息与实收利息的差额从坏帐准备中冲减。
借:坏帐准备
贷:应收利息
第二种,将质押、抵押物转入帐内。贷款合同或协议上规定,当企业当期不能归
还贷款本息时,按一定的价格将房屋折给银行。
如A企业和银行约定,若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则按109000元,将
房屋卖给银行。银行应作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2200000
贷:抵押贷款 10000000
利息收入 90000
累计折旧 1110000
(3)贴现业务利息收入的核算
票据贴现,指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前为取得款项,将商业
汇票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的行为。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自贴现日起到汇票到期日止的贴
现息的余额,付给申请贴现人。汇票到期后,银行凭汇票向承兑人按票面金额收取票
款。
贴现息的计算公式为:
贴现利息=汇票到期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其中,贴现天数是指从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支付贴现款之日起至贴现票据到期
日的前一天为止的天数;日贴现率为月贴现率除以30。
例49 A企业在97年5月1日取得面值为10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商
业汇票。97年6月1日,A企业持该汇票向某银行贴现,月贴现率为9‰。
贴现利息=10000×61×9‰/30=183(元)
实付贴现金额=10000-183=9817(元)
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 10000
贷:活期存款 9817
利息收入 18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