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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若干会计问题:关于广告费的摊销问题

录入时间:2001-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1信息】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公 司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 费,列入营业费用,一次体现在损益中。应该说对广告费作期间费用核算是毫无疑义 的。有的公司基于业绩反映的考虑,提出广告费(往往是巨额)列为待摊费用或长期 待摊费用核算,这实际上是期间费用资本化。财政部曾就此问题专门下发文件,强调 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擅自批准企业将期间费用作挂账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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