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若干会计问题:关于母公司逐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时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1-03-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5/2001信息】 母公司通过分次购买,逐步取得子公司的
控制权时,由于投资成本与享有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并非按同一金额增加,所以
股权投资差额也随之不断变化。这时,股权投资差额如何摊销?有三种观点,一种观
点认为:按与会计报表截止期最近的一次购买确定的股权投资差额金额及确认该金额
的次月起,重新确定摊销期限,如10年;第二种观点认为:按与会计报表截止期最
近的一次购买确定的股权投资差额金额及确认该金额的次月起,在原剩余摊销年限内
进行摊销;第三种观点认为:每投资一次,计算一次股权投资差额(后一次股权投资
差额为投资成本与享有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减去前一次的股权投资差额),
然后分别计算摊销额后相加得出总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额。
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比较可取,因为它便于实际操作;而第一种观点则相对复
杂些,摊销期限会不断发生变化;第三种观点核算比较繁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