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若干会计问题:关于所要调整的最早期间的含义
录入时间:2001-03-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5/2001信息】 49号文之六指出:"如果公司的子公司
按照其母公司的要求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其子公司也应按照补充规定
的要求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并采用追溯调整法。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
应追溯到对外提供比较会计报表的最早期间……"。此"最早期间"应如何理解,
我们认为,此应就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分别考虑。就编制1999年
度会计报表而言,对资产负债表,"最早期间"是指1999年年初,即应追溯调整至
1998年年末数;对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一般项目的"最早期间"是指1998年度,
即应追溯调整一般项目的1998年初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是指1998年年初,
即应追溯调整至1997年年末数。但由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要披露前三年经营业
绩及相关的业务指标,所以企业在编制年度报告时要追溯调整前三年数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