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报表之不同
录入时间:2001-0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4/2001信息】 一、基本会计报表的种类有所不同
新会计制度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
量表;而旧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新旧会计报表相比较,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仍然保留,变化了的是以现金流量表取代
财务状况变动表,通过编制和提供现金流量表,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预测公司未来
的现金流量,评估公司偿还债务、支付股利以及对外筹资能力,分析本期净利与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评估报告期与现金有关或无关的投资及筹资活动,帮助投
资者和债权人作出正确的投资和信贷决策。
二、资产负债表的细化程度不同
新会计报表与旧报表相比,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细化程度更加提高,由原来80项增
加到现在的99项,信息披露更加充分。资产负债表的细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的项目。主要有:
①在短期投资项目下新增“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净额”项目;②在
存货项目下新增“存货跌价准备”和“存货净额”项目;③在长期投资项目下新增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长期投资净额”项目。
2.在资产负债表中分离出来单列的项目。主要有:
①在流动资产项目下单列“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三个项
目,将其从旧会计报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分离出来,单独列示;②在固定资产
项目下单列“工程物资”,反映公司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实际成本,而旧会
计报表将其纳入“在建工程”项目内;③在流动负债项目下单列“代销商品款”,反
映公司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格,而旧会计报表将其纳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内;④在
长期负债项目下单列“住房周转金”,反映公司取得的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而在旧
会计报表中将其纳入“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内。
3.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分为二的项目。主要有:
①将原合并在“长期投资”项目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分开
单独列示;②取消“递延资产”项目,将其分解为“开办费”和“长期待摊费用”二
个项目,单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三、利润表的结构和项目有所不同
新会计报表与旧会计报表相比,利润表的结构和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项目名称的称谓有所改动。将旧会计报表中的“产品销售收入”、“产
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利润”项目的名称分别改称为“主营业
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主营业
务利润”。
2.新增加了一些项目。主要有:
①“折扣与折让”项目,该项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时,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按合
同规定给予买方的销售折扣和因商品品种、质量等原因给予买方的销售折让;②“存
货跌价损失”项目,该项目核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司,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
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而产生的损失;③
“补贴收入”项目,该项目反映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以及退回的增值税。
3.利润表的结构作了部分调整。主要有:
①在“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下,列示其减值项目“折扣与折让”,然后得出“主
营业务收入净额”,这样使得主营业务收入的计量更加准确;②将“营业费用”项目
列示于“主营业务利润”项目之后,不作为主营业务利润计算的抵减项目,而旧会计
报表中将“产品销售费用”作为“产品销售利润”的抵减项目,这样改变,更符合国
际会计准则惯例,使得主营业务利润更具有可比性,便于投资者进行分析比较。
4.增加了利润表的附注。在新会计报表中,增加了利润表附注,列示四项非常
项目,主要揭示这四个非常项目的上年实际数和本年累计数。达四个非常项目是:
①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②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③会计政策的变更引
起的损益调整;④其他。
四、附表和附注有所不同
新会计报表与旧会计报表相比,附表和附注的种类、形式及内容都有重大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附表种类的增加与内容变化。新会计报表中增加了两张附表,即股东权益增
减变动表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并规定用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取代旧会计报表规定
的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报表的内容更全、更细。其附表揭示的项目主要有:营业收
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新制度要求对分部信息更细致的披露适应了我国当前股份有限
公司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公司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使得会计报表使用者日益关
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经营对公司过去和未来业绩的影响,以便作出更加准确的判断
和决策。
2.附注形式的变化及内容增加。新会计报表中明确规定,公司应以会计报表附
注取代旧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而且内容也更加全面。新会计制度在总则中
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并规定了以附注形式说明的10项主
要内容,它们是:
①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②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
(包括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帐损失
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④关联方关系
及其交易的披露;⑤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⑦资产
负债表上应收、应付、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借款、应交税金、递延税款等重
要项目的说明;⑧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⑨资金周转情况;⑩其他重大事项的说
明。
详细提供会计报表附注说明,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分析和评估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五、编报时间有所不同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从1998年开始,除正常编制月报、季报、年报
外,还要在年度中间增加编报中期会计报表,以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与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便于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分析与决策,而旧会计制
度中对此未作要求。 (o20010104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