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0-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0信息】 资料1:
甲企业于1999年8月1日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
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收到A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
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3%。
要求:
分别编制收到票据、年度终了、票据到期的会计分录。
资料2:
乙企业于1999年7月15日向B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
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收取B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6%。8月15日,乙企业因急需资金持该商业承兑汇票
向银行申请贴现。假设乙企业与承兑企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贴现利率为9%。
要求:
(1)计算票据的贴现息和贴现所得金额;
(2)分别编制取得、贴现商业汇票的会计分录;
(3)若到期时B公司无款支付,乙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划转,请
编制会计分录。
答案:
1.(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2)年度终了,计提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58500×3%×5÷12=731.25(元);
借:应收票据 731.25
贷:财务费用 731.25
(3)票据到期收回货款:
收款金额=58500×(1+3%×6÷12)=59377.50(元);
2000年应计票据利息=58500×3%×1÷12=146.25(元);
借:银行存款 59377.50
贷:应收票据 59231.25
财务费用 146.25
2?(1)计算贴现息和贴现所得金额:
①票据到期价值=117000×(1+6%×90÷360)
=118755(元);
②贴现天数=90-17-14=59(天)
或=17+30+13-1=59(天)(到期日为10月13日);
③贴现息=118755×9%×59÷360=1751.64(元);
④贴现所得金额=118755-1751.64=117003.36(元);
(2)①借:应收票据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②借:银行存款 117003.36
贷:应收票据 117000
财务费用 3.36
(3)借:应收账款 118755
贷:短期借款 118755
解题指导:
1.带息的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指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
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应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
用。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利率×期限。
2.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或=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
如果是无息票据,则票据到期价值就是其面值。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