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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0-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0信息】 资料1: 甲企业于1999年8月1日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 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收到A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 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3%。 要求: 分别编制收到票据、年度终了、票据到期的会计分录。 资料2: 乙企业于1999年7月15日向B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 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收取B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6%。8月15日,乙企业因急需资金持该商业承兑汇票 向银行申请贴现。假设乙企业与承兑企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贴现利率为9%。 要求: (1)计算票据的贴现息和贴现所得金额; (2)分别编制取得、贴现商业汇票的会计分录; (3)若到期时B公司无款支付,乙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划转,请 编制会计分录。 答案: 1.(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2)年度终了,计提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58500×3%×5÷12=731.25(元); 借:应收票据    731.25 贷:财务费用       731.25 (3)票据到期收回货款: 收款金额=58500×(1+3%×6÷12)=59377.50(元); 2000年应计票据利息=58500×3%×1÷12=146.25(元); 借:银行存款 59377.50 贷:应收票据    59231.25 财务费用      146.25 2?(1)计算贴现息和贴现所得金额: ①票据到期价值=117000×(1+6%×90÷360)          =118755(元); ②贴现天数=90-17-14=59(天)       或=17+30+13-1=59(天)(到期日为10月13日); ③贴现息=118755×9%×59÷360=1751.64(元); ④贴现所得金额=118755-1751.64=117003.36(元); (2)①借:应收票据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②借:银行存款 117003.36 贷:应收票据     117000 财务费用 3.36 (3)借:应收账款 118755 贷:短期借款 118755 解题指导: 1.带息的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指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 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应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 用。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利率×期限。 2.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或=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 如果是无息票据,则票据到期价值就是其面值。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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