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实施后的账务调整
录入时间:2000-09-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3/2000信息】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中,税务稽查成为税
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主要监控手段,承担着捍卫新税制的重担。但从税务
稽查实际工作看,不论是国税系统,还是地税系统,都存在着重检查处理,轻督促指
导纳税人进行账务调整的现象,甚至有少数税务稽查工作人员不会指导纳税人进行账
务调整。就此笔者谈一些浅见,与税务稽查人员商榷,供纳税人参考。
首先,在作账务调整之前,需划清调账事项与非调账事项的界线。具体以财务会
计制度为标准,按以下的原则掌握:
1.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规定的要求,致使纳税人的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和其他应缴的税额发生错误的会计处理,必须进行账务调整。例如,将
收入挂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职工福利、多提折旧、多摊成本费用等。
2.会计核算完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不一致,致
使应纳税所得额发生错误的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应依照税收规定,在申
报纳税时,作纳税调整,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公益
及救济性支出等。
3.虽然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其核算结果对会计利润、应纳
税所得额和各种税款均不影响的,不进行账务调整。例如,应在“管理费用”中的支
出,记入“经营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等。
其次要正确使用调账的会计科目:
1.补、退增值税的账务调整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账
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凡检查后调减账面进项税额
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
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若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
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若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且小于这个贷方
余额,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冲去,其差额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查增、查减损益类事项的账务调整。
涉及损益类事项的账务调整,区别下列情况进行账务调整:
若税务稽查实施的时间与被查业务所属时期在同一会计年度的,应调整的损益类
事项分别通过产品(商品)销售收入、产品(商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经营
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进行调整;
若税务稽查实施的时间与被查业务所属时期不在同一会计年度的,应调整的损益
类事项不再通过具体损益类科目调整,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它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
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调账
终了,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调整以前年
度损益应缴纳所得税的,视为当年损益,按规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再次,举实例说明在税务稽查实施中常见的违规错账调整:
为便于实际操作,凡涉及损益业务的错账调整,均作当年调账和跨年调账两种方
法。
(一)应补缴增值税、消费税的账务调整。
1.由于多计收入或不计收入,而少计增值税、消费税应补缴税款的账务调整;
例1:经查某县木材公司销售板材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17000元,开具普
通发票,货款存入银行,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1035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3460
存在的问题:错用税率,应按17%计提而错按13%计提,多计收入,少计提
增值税3540元。账务调整:
当年调账:
借:商品销售收入 354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540
跨年调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4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540
例2:经查某工业企业销售原材料,取得含税收入11700
元,开具普通发票,货款存入银行。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
存在的问题:多计收入,未计提增值税。账务调整:
当年调账:
借:其他业务收入 1700(11700除以117%乘以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跨年调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例3:经查某工业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28700元,开具普通
发票,产品成本为96500元。货款存入银行。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8700
贷:其他应付款 128700
存在的问题: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未作销售处理,记入无应付对象的“其他应付
款”科目,未计提增值税。账务调整:
当年调账:
借:其他应付款 128700
产品销售成本 965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10000(128700除以117%)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8700(110000乘以17%)
产成品 96500
跨年调账:
借:其他应付款 1287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8700
产成品 96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500
例4:经查某市轮胎厂,销售给个体汽修厂汽车轮胎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75
50元,未开票,款存入银行,产品成本10970元。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7550
贷:产成品 17550
存在的问题: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未作销售核算,以多转产成品成本的方式,将
收入挂账,未计提增值税、消费税。账务调整:
当年调账:
借:产成品 6580
产品销售成本 1097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5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550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500
跨年调账:
借:产成品 658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55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