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外贸企业对外开展代理进口业务取得的部分收入能否列支业务招待费?

录入时间:1999-09-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9/99信息】 问:我们是一家外贸企业,对外开展代 理进口业务取得部分收入,请问,这部分代购收入能否列支业务招待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6号《关于代理进出口代购代销 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 不超过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超过2%部分作纳税调整。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