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1999-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2/99信息】 视同销售货物,是相对销售货物行为而
言的,是指那些提供货物的行为其本身不符合增值税税法中销售货物所定义的“
有偿转止货物的所有权”条件,而增值税在征税时要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由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因此大部分行为在财务会计
上不作销售处理,但应该调整应缴增值税账户。下面介绍一下视同销售行为销项
税额会计处理及税务机关查补税款的账务调整方法。
一、将货物委托他人代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
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发出
产品或商品时,借记“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贷记“产成品
”(库存商品)——××商品;收到代销清单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
账款),贷记“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
二、销售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必须签订“委托代销合同”注明代销商品
品种、代销手续费、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及双方承担责任等。代销商品销售
后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1.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接受商品时,借记“受托代商品”,贷记“代销商品款:;销售代销商品
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
税”;同时结转成本,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贷记“受托代销商品”,借记“
代销商品款”,贷记“应付账款”;向委托方支付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应付账
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2.不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收到代销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贷记“代销商品款”;销售代销
商品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
税”,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结算代销款时,借
记“应付账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代购代销收入“,
贷记“银行存款”。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
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在货物移送时,借记“
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
品)。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
税项目时,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产成品”或“加工商
品”“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例如:某水泥厂将自产的实际成本为35000元的20吨水泥从成品库领
出用于建筑职工宿舍,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35000
贷:产成品 35000
显然企业没有计提销项税额,应补增值税=35000x( 1+10%)
x17%=6545(元)
调账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654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6545。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
者。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品”
“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
公积”科目。
例如:某厂将库存一批实际成本100000元电子元件进行对外投资,双
方协商定价为1200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投资 120000
贷:产成品 100000
资本公积 20000
应补增值税=120000×17%=20400(元)。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记“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产成品”“加工商品”,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例如:某酒厂将一批自产白酒分给职工,生产成本为50000元,无同类
产品销售价格,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50000
贷:产成品 50000
应补增值税=50000(1+10%)×17%=9350(元)。
调整账务为:
借:应付福利费 93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9350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上货物用于奖励或实
物折扣也应视同赠送他人。将货物赠送他人一律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
产成品”“库存商品”,贷记“应交税金——就交增值税”。
例如:某商店将一批采购成本为60000元的文化用品,饮食用品和床上
用品作为职工运动会奖品发给职工,该批商品不含税售价为72000元,会计
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6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2000
贷:库存商品 72000
应补增值税=72000×17%=12240(元)。
调账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2240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12240。
以上账务调整都是以当月调整为前提的,如果查出的销项税额是本年以前月
份的,凡涉及调整成本,损益类账户的,一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如果查补的增值税额是以前年度的,应借记“以前年度损
益调整”,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查补税额不涉及成本,损益类账
户的,不论何年何月按原分录补记,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其他应
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