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的销售退回
录入时间:2000-01-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0/2000信息】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产品由于不
符合要求等原因发生的退货。销售退回若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只要将已记入
“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即可;若销售收入在已被确
认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一般应冲减当月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售成本;如该项销
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后,
如按规定允许抵扣当期销项税的,可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科目;如在资产负责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
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除应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外,还应调整资产负债表日
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冲减报告年度收入、成本和税金;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
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还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
让。
例:某生产企业1997年12月18日销售A商品一批,售价5万元,增值税额
8500元,成本2.6万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买方
于12月27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1000元,1998年5月10日该批产品因不合格被
退回。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000
贷:库存商品 26000
2.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57500
财务费用 1000
贷:应收账款 58500
3.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贷:银行存款 57500
财务费用 1000
借:库存商品 26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6000
如上述销售退回是在1998年1月份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该项销售退
回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1998年账上作如下调整分录(假定该企业所得
税率为3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9000(5000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贷:银行存款57500
借:库存商品 2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759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9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15410元应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 154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410
同时在1997年度报表中作如下调整:1.在资产负债表中冲减银行存款57500
元,增加存货成本26000元,冲减应交税金16090元;2.在利润表中冲减收入
50000元,成本26000元,财务费用1000元,所得税7590元。值得注意的是,如
现金折扣是在1998年发生的,则不需要在1997年度报表中冲减财务费用。同时在
1998年账上应作如下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贷:银行存款57500
财务费用1000
借:库存商品 2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6000
有关冲减所得税和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分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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