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零售企业几种特殊业务增值税的计算与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1999-11-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6/99信息】 问: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营各种日用百货品,实行售价核算。本月除正常的商品进销业务外,发生如下
几笔特殊业务:
①10月6日从光明家具厂购进各式家具一批,厂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标明不含税价400000元,增值税68000元。双方商定进货时,付一半货款,次月
底再付另一半货款,该批家具的零售价为561600元。
②10月8日芬芳化妆品公司要求商场推销其新研制的化妆品一批。为减少商
场的风险,双方商定该批化妆品不含税进价为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商场
先进货不付货款,待全部化妆品售出后,再支付进货款。商场将该批化妆品的零
售价定为273780元。
③10月20日取得大力皮鞋厂返还利润6000元的银行入帐通知单,作营业外
收入处理(此款系上月购进该厂新式皮鞋一批,实行平价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不含税进价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月全部售
出,共取得零售收入70200元)。
④10月28日芬芳公司的化妆品全部售出,将销货款存入银行。
⑤10月29日以支票向芬芳公司支付进货款,并取得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10月30日商场以库存商品——护肤护发套装品作为福利发给每个职工,零
售价每套112.32元,原进价每套80元,共发出100套。
请做出本月上述几笔业务的帐务处理,并仅就这几笔业务计算其应纳的增值
税。
答:一、帐务处理
①10月6日购家具
借:商品采购 400000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 68000
贷:应付帐款 234000
银行存款 234000
借:库存商品——家具 561600
贷:商品采购 40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61600
②10月8日进化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273780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 30600
贷:代销商品款 210600
商品进销差价 93780
③10月20日取得返还利润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营业外收入 49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20
(注:应冲减进项税=6000×17%=1020)
④10月28日销售化妆品
借:银行存款 273780
贷:商品销售收入 23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78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27378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73780
月末结转商品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93780
贷:商品销售成本 93780
⑤10月29日支付进货款
借:代销商品款 2106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
取得进货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0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 30600
⑤10月30日以库存商品发职工
借:应付福利费 9360
商品进销差价 3232
贷:库存商品——护肤护发品 1123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
二、应纳增值税计算
应纳税额=39780-30600+1020+1360=11560(元)
政策依据:
1.国税发[1995]192号文规定: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的抵扣时间,商业
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是发生销货方是先全额开具发票,购货方再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所有款项支
付完毕后,才能够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
2.国税发[1997]167号文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
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
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l991105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