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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企业被罚50万

颁布时间:1970-01-01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行衍 黄叮铃)从事“票货分离”的销售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达1027份,厦门一石化企业日前被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处以罚款50万元。

据了解,涉案的厦门L石化公司自成立以来,每月申报销售额均不超过2000万元。但税务稽查人员近期对一条异常开票信息进行核查时却发现,该企业两天就开具了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近6亿元,税额7000余万元。

  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稽查人员发现,受L石化公司委托为其加工的Z公司存在疑点,根本不具备加工能力。面对稽查人员的质疑,Z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承认,其仅为L石化公司提供调油配方,无实际加工,却向L石化公司开具了加工费发票。

  在税务稽查人员介入调查时,厦门L石化公司的相关人员逃走失联。专案组立即将L石化公司的违法线索移交厦门警方。经并案侦查部署,厦门警方联合税务稽查人员在上海、云南、厦门、泉州等地展开行动,摧毁了4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0名。

  警方调查显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某,其先后成立了厦门L石化公司等多家公司,长期从事票货分离的销售业务——“票归票卖,货归货卖”。

  通过对该团伙内部资金走账记录进行梳理,对发票、资金流向进行匹配,以及对L石化公司的专项审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开具发票1027份、金额6.6亿元、税额0.87亿元,实际回流金额占开票金额比例达97.65%。结合调查结果,稽查人员将L石化公司开具的102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定性为虚开。

  针对厦门L石化公司的违法行为,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已对该团伙相关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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