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川国税函[2001]499号的复函
川农办函[2002]1号颁布时间:2002-01-08
2002年1月8日 川农办函[2002]1号
省国税局:
贵局《关于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速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川国税函[2001]499号)
文收悉。经请示省委办公厅同意,《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
企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川委发[2001]31号)文件中有关国
税问题由贵局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