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1〕13号颁布时间:2001-02-22
2001年2月22日 泸市府办发〔20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重点出口企业是带动我市外贸出口上新台阶,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
量。为更好地支持重点企业扩大出口,促进企业办外贸,强化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职能,
努力实现我市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
出 口企业 联系制度的通知》(川办发〔2001〕2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
政府研究决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外经贸委牵头,市计委、市经委、市财政
局、市国税局、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口岸办、市人行、市外管局等组成泸州市
外贸出口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协调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点出口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发展出口基础好,开拓创新能力强。?
(二)出口创汇潜力大,能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三)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营产品优势明显,科技含量和
附加值较高 。?
(四)出口规模逐年扩大,年出口增长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
二、重点出口企业的确定?
(一)根据重点出口企业的基本条件,参考上一年的海关统计,择优确定一批出口
企业分别作为省、市级重点联系企业。每年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业绩考核和检查,根
据考核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二)市级重点出口企业由市外经贸委征求当地外经贸委和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市
外贸出口协 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省级重点出口企业在已确定的市级重点企业中择
优上报省外贸出口协 调领导小组并由其确定。省、市级重点出口企业确定后,分别
由省外经贸厅、市外经贸委公布。?
三、重点出口企业的主要责任?
(一)制订本企业出口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奋斗目标。?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外贸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三)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
(四)及时、如实地反映本企业在出口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
四、对重点出口企业的支持措施?
(一)根据川办发〔2001〕2号文,在安排使用国家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机电出口技术改造专项贴息贷款项目,技术创新基金,
扩大出口技术改造项目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技改基金等资金方面向重点出口企
业倾斜。对出口退税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二)对重点企业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关金融部门给予重点支持。省外经贸出口
企业担保公司、泸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优先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外汇管
理部门按实际出口需要发放出口核销单。?
(三)在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商品检验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检验检疫部门对重
点出口企业列入一类或二类企业进行服务。口岸、运输部门及时安排重点出口企业物
资的出运,协助其 解决好发生在省外、国外口岸的运输问题。?
(四)对属于配额管理的商品,在分配数量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参加广交会、高
交会等国内外展销会。采取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境)审批办法,为重点出
口企业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出国(境)提供方便。?
(五)市级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出口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培训、信息和咨询等
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建立重点出口企业的联系制度?
(一)重点出口企业确定后,市外贸出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联系领导、
联系处室和联络员负责与重点出口企业的联系。联系领导原则上每半年到所联系企业
走访一次;联络员除日常与所联系企业保持联络外,要经常到所联系企业走访,及时
了解并解决企业出口中的具体问题,并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市
外经贸委汇总。?
(二)市外经贸委牵头负责本通知的组织实施,制定联系重点出口企业工作制度,
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综合汇总有关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点出口
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每年牵头负责
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年度业绩考核和检查,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调整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建议,报经市外贸出口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公布。?
(三)重点出口企业在出口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重大问题,由市外贸出口协调领导
小组研究、协调。?
(四)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协调,支持本地省、市级重点
出口企业的发展。同时确定本地区的重点出口企业,进行重点支持,搞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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