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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问题

新地税征字[1997]033号颁布时间:1997-09-04

       1997年9月4日 新地税征字[1997]033号  补充规定之一:   由于全区正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实行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试点工作,推行此项 工作尚不具备条件。因此,我区目前暂不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待全国试点取得经验 后区局再作统一安排,各地不得擅自进行此项工作。 补充规定之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内贸易部、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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